简介:刑事和解已成为我国刑事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否值得推行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国外刑事和解的思想与实践在产生后,经过恢复性司法、被害人运动、调解、协商性司法等的发展,已具备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我国古代刑事司法经历了“无讼”、“轻刑”、“和合”等的漫长历史过程,这些思想和实践都影响到了我国近现代的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经过理论上的整合,我国已经具备了刑事和解的理论根基,在现代社会大背景下,刑事和解无疑具有缩小打击面、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等积极意义,并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的精神与原则。鉴于目前刑事诉讼法中对刑事和解制度缺乏相关的规定,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将有关合理的刑事和解程序写入法典中,以规范司法实践部门的操作。
简介:法实证主义作为现当代西方重要的法哲学学群,同时具备繁复而共同的理论推演及冗长却连贯的问题历史。多个共同命题之联合构成稳定的“命题群”,由此可以瞥见其社会事实、(社会)规则、分离、权威等命题的步步推进及精心论证。加之由边沁、奥斯丁到哈特、拉兹及其后世经典著作家的贡献,此一“命题群”具备由观念史、前史、现代以至“粗糙”“精致”、分裂与深化的捍卫素材与历史纵深。通过对法实证主义问题意识、历史逻辑、理论贡献等进路整体上的论述,以及对学圈内重大争论与挑战的分析复现,大致可以呈现其历史演变之一般规律。而这完全可能有益于我们对于法实证主义理论及其现当代走向的认识与判断。
简介:评论:二00八年您写了《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文中提到中国法学“最大的挑战,不在体制内的腐败和控制(如买卖学位、竞贿评估、大小山头争夺资源),而是全球化即全球美国化的形势下,中国法学整体上的边缘化、殖民地化……主流法学在话语层面已广泛接受美国的影响,跨人了‘美国时代'”。时隔四年,回顾一下,中国法学的建树还是不少。比如,北大法学院强世功老师试图通过“不成文宪法”的概念来重构实践中的中国宪制;章永乐老师的专著《旧邦新造》,则是取政治学和法学双重视角,探讨晚清至民国的宪政史;山东大学田雷老师最近提交“八二宪法”纪念研讨会的论文,《“差序格局”、反定型化与未完全理论化合意——中国宪政模式的一种叙述》,也是一种重构的努力。您如何看待学术界这些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