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的是法定义务而非合同义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侵害的是学生的人身权,所以学校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损害事实时,应承担的是以赔偿损失为主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是对分散于不同法律、司法解释中相关规定的系统总结,在责任的归属、构成和分配中体现了其合理性和进步生。根据《侵权责任法》,我国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侵权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其特殊表现形式,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于学校的侵权行为。
简介:我国的民办教育机构可以分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和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相应地,民办学校也可以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从学校的任务、学校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法律的非限制性等方面来看,营利性学校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可能性。营利性学校的法律属性主要表现在其享有的权利、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同政府、学生等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上。
简介:<正>1.2011年11月28日教育部令第31号公布2.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
简介:
简介:明确高校学生的权利义务是确定高校权力边界、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我国目前教育法规范对高校学生权利重视不够,义务强调不足;忽视高校学生作为一般公民身份与作为学生特定身份,对高校学生权利和公民权利在发展中的趋势体现不足。应当明确高校学生的公民身份与高校有限成员地位。高校学生享有公民权利,但该公民权利也受到高校学生身份的限制,不得与高校目的相抵触;高校学生享有一般公民所不享有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相应义务。我国教育法有关高校学生的规定应当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和修改。
简介:<正>引言近年来,由于质疑学校规则的合法性而引发的教育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这使得原本被视为学校内部规定而游离于法治原则之外的学校规则开始引起法律的关注乃至审查。这使我们长久以来所信奉的学校规
简介:<正>学校法律地位是教育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明确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对于规范政府行为,维护高校办学自主权,明晰法律救济渠道,实现依法治教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自劳凯声教授在其著作《规矩方圆——教育管理与法律》首次提出并探讨学校法律地位以来,教育法学界对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研究予以高度重视,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为有利于这一问题研究的深化,本文拟从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的含义,高等学校的主体资格,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与政府、教师和学生的法律关系四个
简介: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辅导员的人格教育具有重要价值,面对某些辅导员人格价值弱化的现实,要分析原因,研究塑造辅导员理想人格的思路与对策,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简介:本文从现代教学论的视角出发,认为教学是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其理由是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环节、教师的教学艺术和教学示范、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一系列实施道德教育所需要的良好条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是对这些良好条件能够予以合理组织,潜心开发和充分利用,就容易使道德教育与知识传授并行不悖地得到协调发展。同时,本文还对教学过程中忽视德育的片面观点进行了剖析。
简介:目前,教师聘用合同解除纠纷经常见之于各学校,但是鲜有人研究它的事由。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事由体系,一个国家规定的事由在另一个国家可能就不是事由,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地方立法机关规定的事由也不完全一致。构建由教师事由、学校事由和其他事由组成的事由体系;在教师与学校事由方面,以教师事由为主。在教师故意或过失与非故意或过失事由方面,以故意和过失事由为主。
简介:<正>一、建立我国私立学校财团法人制度的意义私立学校财团法人制度是指由财团法人举办私立学校,据此明晰作为举办主体的财团法人与作为教育教学机构的私立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私立学校财团法人内外部法律关系的制度。建立我国私立学校
简介:<正>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或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损伤,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对此,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问题的认识和处理也不尽相同。在此。我们就引起争议的问题谈一些看法。一、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简介:针对当前校园安全问题的关注,制定学校安全行政法规有着现实的紧迫性。通过对现有的学校安全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文本分析,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范逻辑结构严密性不足以及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尤其是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及责任承担形式缺乏明确性、操作性,进而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完善其法律责任体系。
简介:<正>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类高等学校教师已经高达117万。高校教师不仅成为教师队伍中引人注目的分支,而且已经形成一个独立的、庞大的职业群体。调查表明,教师已经成为最受人尊敬的职业,而"教授"在人们心目中更代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职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附设的各种职业高中班。
简介:大学校园民主是一种重要的基层民主形式,是现代大学的应有之义,甚至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民主启蒙,但在我们国家往往被人误解和忽视。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
简介:<正>一、实行教师聘任制的必要性分析(一)教师聘任制产生的社会背景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教师聘任制就是学校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出现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改革进一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
学校侵权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论营利性学校及其法律属性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学生法律问题研究
学校规则及其合法性管窥
高等学校法律地位研究述评
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辅导员人格教育
教学是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公立学校教师聘用合同的解除事由
论建立我国私立学校财团法人制度
浅谈未成年学生的学校监护问题
学校安全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分析
论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申诉制度的完善
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大学校园民主的法学思考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公立学校教师聘任制研究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