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切规范的存在,都是为给纠纷解决预备一套方案,民间法也不例外。文明时代的纠纷解决方式,一般分为三种:一种是司法诉讼方式,其规范运用的特点是以法律为主,以民间法为辅,即使在司法调解中,也保持这一特点。另一种是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如调解、仲裁等,其规范运用的特点是在法律、民间法的选择上,难分彼此,说不上谁主谁辅,在这种纠纷处理中,当事人本身具有规范适用的选择权和权利处分的选择权,这就使规范的运用要灵活得多,更多时当事人之间还通过主持人自己协商处理规范——制定纠纷解决协议。第三种是私力救济,它可以分为启动形式合法的私力救济和启动形式非法的私力救济。在私力救济中,其规范运用反倒是以民间法为主,国家法最多只为辅助。如上情形的出现,乃是因为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判断是非,而诉讼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案以及私力救济解决纠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平息矛盾。
简介:国际商会在调整和促进国际商业交往方面已有近80年制订规则的经验。这些规则包括争议解决规则,用来解决贸易关系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争议。《国际商会友好争议解决规则》即代表了国际商会在这一领域的最新成果。《国际商会友好争议解决规则》是由来自75个国家的商业团体代表与争议解决专家商讨的产物,目的在于为商业伙伴提供一种最符合其需要的友好争议解决方式。规则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其认为最适于解决争议的方法。若未对采用何种方法达成协议,则采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