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民的言论自由作为一种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他人之尊重,但言论自由必须依赖于发言权之基础且发言之内容应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现代通信工具使言论自由具有了不同于以往时期的特征,在便利了人们的信息发布与交流的同时,也为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向社会公众发布违法信息的不良分子提供了可利用的途径。现代通信工具不仅在公民言论自由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使其处于与公民其他权利和公权力一种紧张的关系之中。在现代社会,限制假借言论自由而利用现代通信工具传递违法信息的行为,与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并非矛盾。凡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侵犯他人权利、扰乱社会秩序之言论,均应受到相应之限制,对于造成不良后果的言论发布者还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介:P2P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网络借贷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发达,P2P凭借其竞争优势在国内呈现爆发式增长。基于与P2P有关的190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分析,发现在我国P2P借贷的刑法规制现状中存在非法集资类罪名的多发性,法院在P2P领域涉嫌的罪名之间存在定性的差异性与矛盾性的情形。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在于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过于宽泛与事前监管的不到位,P2P在我国的性质尚不明确以及涉及的罪名之间存在交叉关系。因此应限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资金用途,明晰P2P中所涉罪名之间的差别以及完善与P2P监管相关的配套机制,以实现P2P领域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