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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种范式即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公司制进行比较分析,从权分离的理论基础、权分离的实质、权分离的法制模式三方面入手论证了种模式的本质差异,认为公司制的权分离模式将在更大程度上取代承包制模式。

  • 标签: 两权分离 承包责任制 公司制
  • 简介:<正>“制”下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在本世纪末,在中国这样个社会主义大国中实行“个国家,种制度”,这不仅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曾有过论述,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这就叫做中国特色。”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而绝不允许同时有另与之对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和发展。而实行“制”后,就突破了“制”的固有理论和模式,形成了在个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和

  • 标签: “一国两制” 法律制度 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基本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简介:<正>我们收到日本国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的份法律文书:昭和六十二年(一九八七年)(7)第××号,索赔损害赔偿等事件驳回索赔损害赔偿等事件的诉讼书命令原告×××被告国右代表者①法务大臣后藤正夫主文驳回本诉讼书理由

  • 标签: 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 损害赔偿 中日两国 日本国 诉讼费用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为"官法")于今年2月28日颁布,7月1日施行,这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促进"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院组织法")作为"院"组织机构的基本法律,由于立法

  • 标签: 组织法 市人民检察院 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级人民法院 两院
  • 简介:<正>横向经济联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种“企业群体”、“行业集团”、“经济联合体”等经济组织的涌现,伴随着对经济联合的法律调整,把个在法学中前所未闻的法学新概念——“级法人”,提到了法学工作者们的面前。亟待我们来解决。国营企业法人地位的确认,生产、流通和科技领域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的蓬勃发展,势必要求我们从法律上确认和保障经济联合组织的合法权益,自然而然

  • 标签: 经济组织 法律特征 法人地位 管理机构 法律调整 法学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专题视察组在广东、海南期间,地方的同志提出了些土地管理法中遇到的问题。现摘登如下:、关于确认土地权属的问题近年来,广东、海南开始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进行确认权属和核发证书的工作,但由于缺乏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很难进行。当前突出的问题是集体土地所有权难以确认,土地证无法核发。例如,有的地方土改时发的土地证已遗失不全;1962年人民公社实行“四固定”时仅凭领导人

  • 标签: 土地管理法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所有土地 土地权属 实施情况 海南
  • 简介:<正>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中,个以上的企业发起成立个企业集团(公司),并赋予它以法人的地位,发起成立企业集团(公司)的各个企业仍然保留原有的法人资格,但在新设的企业集团(公司)和原有企业之间确立种稳固的纵向关系。企业是企业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集团(公司)对成员的人财物、供产销等各方面,拥有不同程度的支配权利。这即所谓级法人的模式。级法人概念最初出现曾受到法学界的责难,但近几年来大有既成事实之势。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成果之。本文认为,级法人的模式并不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正果,而是法人制度发展中的病变。

  • 标签: 两级法人 企业集团 一级法人 二级法人 经济体制改革 法人地位
  • 简介:在“制”下,我国公民往来于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属于国内出入境行为。对这种行为的管理称为国内出入境管理。这种管理在世界上独具特色。认清国内出入境行为及其管理、管理协作的特征,对于确定国内出入境管理的方向,原则和管理方式有重要意义。

  • 标签: “一国两制” 国内出入境 管理特征
  • 简介:中国法治“跨越2020”战略,也叫法治“步走”战略.以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关期”、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大国成长关键期的总体形势判断为出发点、以我国大国成长的预期进程为依据,将未来法治建设划分为个步骤。第步是要“跨越2020年”,即从现在起到2020年,与我国经济大国的成长进程相对应.同时也与跨越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相吻合.法治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法治建设作为“个主战场”,并辅以司法改革的局部突破和其它方面的法治建设。第二步是要“跨越2030年”,即从2020年至2030年。与我国作为政治文明大国成长的部分预期进程相对应,特别是与我国完成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相对应,法治建设要全面实现社会转型的法律治理。此后,在本世纪前半叶的最后20年里,法治建设将与我国进入政治体制改革攻关期的预期进程相适应,以全面推进政治民主建设、加速社会自治培育等方面的任务为重点,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结合。期间,以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和全面进入后工业社会为标志,我国有望在2030年前后从“法治成长期”进入到“法治成熟社会”。

  • 标签: 法治发展战略 大国成长 社会转型 法治成长 法治成熟社会
  • 简介:去年以来。嘉兴市委、市政府开展“换”这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近年来.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实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置换,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如何破解土地及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的制约及多方利益冲突的均衡化问题。本文通过专题调研.在进行实地座谈和考察的基础上.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提出见解,期望通过对“换”制度的研究与总结,为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进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探索实践机制。

  • 标签: 土地流转 法律突破 利益均衡
  • 简介:<正>不犯法的人,在社会上哪怕是穷光蛋也悠然自得。犯法的人,脱逃到社会即使再会混也忧心忡忡。洪泽监狱4名新近归案的脱逃犯人,用他们脱逃生涯证实了这颠扑不破的真理。这4名逃犯是:王希、李桂安、朱光忠、穆乾隆,他们脱逃到社会分别达14年零4个月、近14年、近1年、5个月余。然而,法网恢

  • 标签: 脱逃罪 洪泽湖 监狱干警 桃花源 “自由” 山东郯城
  • 简介:将法律铭刻在金石之上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最早可追溯到殷周时期。整体来看,汉代以前,法律的传布以铭金为主,春秋时期的铸刑书、刑鼎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事件;汉时期刻石布法开始兴起,取代铭金纪法成为法律传播的重要形式。不同于先秦时期,汉代金石纪法主体不再局限于中央政权,地方政府与民间社会也成为重要主体;传播的法律形式也不仅仅是朝廷立法,还有不少属于地方法制;就其内容来看,涵盖了田土买卖、税赋徭役、用水规章、禳盗等方面,形式上也更为翔实生动,显示了中国古代在法律传播方式上的进步与成熟。本文拟对汉代的金石纪法作初步分析,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 标签: 两汉时期 金石 法律传播 汉代以前 殷周时期 春秋时期
  • 简介:<正>郁红芹的前夫因病医治无效死亡,遗有子徐春光,12岁。1998年4月22日,郁与徐汉明结婚,婚后携子与徐汉明共同生活。同年10月30日,郁骑自行车带徐春光外出遇交通事故。母子俩当场死亡。交警大队认定郁红芹、徐春光无责任,经调解,肇事方将郁红芹死亡的各项损失计人民币7.6万余元,徐春光死亡的各项损失计人民币3.4万余元,全部赔偿到位。死者亲属间为分割郁红芹的死亡补偿费50340元和徐春光的死亡补偿费25170元,产生矛盾涉讼。

  • 标签: 补偿费 第二顺序继承人 外祖父母 汉明 红芹 行分割
  • 简介:关于种起诉方式的比较郝银钟在刑事诉讼中,依据职能分工,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在决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般要制作起诉书及其他法律文件,然后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审判机关。这是世界各国公诉程序结构的个通例。但是,将哪些法律文件移送到审判机关...

  • 标签: 起诉方式 诉讼结构 起诉书一本主义 职权主义 庭审结构 正当法律程序
  • 简介:<正>、导言对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法律进行比较是项困难的工作。因为按照比较法大师们确立的规则,不联系社会背景和法律体系的整体,单纯地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规范有何差异是没有意义的。40余年来,大陆和台湾不仅经历了不同的社会经济及法制发展道路,而且,法学界对经济法的理解和法律院系的经济法教育,在岸也不尽相同。加上经济法的内容十分庞杂丰富,它是对个社会的整体经济制度和细节的全面反映,所以无论就学识还是就能

  • 标签: 经济法规 台湾 大陆法系 海峡两岸 两岸经济 经济制度
  •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和我国证券市场的进步发展,为了保证商品交易的安全,以股票质押设立担保物权用来担保债务履行和交易信用的情况将越来越多。本文依我国《担保法》,对股票质押及其相关问题进行论述。

  • 标签: 股票 质押 登记
  • 简介:法律修辞对提升司法过程的质量有着重要意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法律修辞具有微观和宏观种层次的含义:前者侧重于技巧或者技艺层面,后者则突出了方法论的因素。单纯技艺层面的法律修辞无法满足现代司法强调对话和协商的要求,法律修辞应当更加注重方法层面的含义。法律修辞的种层次及其相互关系能够给我们的司法实践带来有益的启示。

  • 标签: 法律修辞 法律方法论 新修辞学 司法过程 修辞转向
  • 简介: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和监督的项活动。它旨在实现法律正义,然而,笔者发现该制度在设计与实际运行中存在大悖论,即主观与客观的悖论和初衷与实效的悖论,致使该制度带有不客观、不公正的天性,并陡增处理民事官司的复杂性。因此,笔者认为封这制度的期待应是“到此为止”。

  • 标签: 律师见证 悖论 律师 委托人 “马太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