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国两制”下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在本世纪末,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中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不仅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曾有过论述,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这就叫做中国特色。”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而绝不允许同时有另一与之对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和发展。而实行“一国两制”后,就突破了“一国一制”的固有理论和模式,形成了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和
简介:<正>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中,两个以上的企业发起成立一个企业集团(公司),并赋予它以法人的地位,发起成立企业集团(公司)的各个企业仍然保留原有的法人资格,但在新设的企业集团(公司)和原有企业之间确立一种稳固的纵向关系。企业是企业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集团(公司)对成员的人财物、供产销等各方面,拥有不同程度的支配权利。这即所谓两级法人的模式。两级法人概念最初出现曾受到法学界的责难,但近几年来大有既成事实之势。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成果之一。本文认为,两级法人的模式并不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正果,而是法人制度发展中的病变。
简介:中国法治“跨越2020”战略,也叫法治“两步走”战略.以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关期”、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大国成长关键期的总体形势判断为出发点、以我国大国成长的预期进程为依据,将未来法治建设划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要“跨越2020年”,即从现在起到2020年,与我国经济大国的成长进程相对应.同时也与跨越社会转型风险期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相吻合.法治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法治建设作为“两个主战场”,并辅以司法改革的局部突破和其它方面的法治建设。第二步是要“跨越2030年”,即从2020年至2030年。与我国作为政治文明大国成长的部分预期进程相对应,特别是与我国完成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相对应,法治建设要全面实现社会转型的法律治理。此后,在本世纪前半叶的最后20年里,法治建设将与我国进入政治体制改革攻关期的预期进程相适应,以全面推进政治民主建设、加速社会自治培育等方面的任务为重点,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结合。期间,以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和全面进入后工业社会为标志,我国有望在2030年前后从“法治成长期”进入到“法治成熟社会”。
简介:将法律铭刻在金石之上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最早可追溯到殷周时期。整体来看,汉代以前,法律的传布以铭金为主,春秋时期的铸刑书、刑鼎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事件;两汉时期刻石布法开始兴起,取代铭金纪法成为法律传播的重要形式。不同于先秦时期,汉代金石纪法主体不再局限于中央政权,地方政府与民间社会也成为重要主体;传播的法律形式也不仅仅是朝廷立法,还有不少属于地方法制;就其内容来看,涵盖了田土买卖、税赋徭役、用水规章、禳盗等方面,形式上也更为翔实生动,显示了中国古代在法律传播方式上的进步与成熟。本文拟对汉代的金石纪法作一初步分析,以求教于学界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