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观察约束决策轮在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方法将170例神经外科重症监护患者按入院顺序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85例。对照组采用常规的约束护理;观察组根据约束决策轮指导护士调整约束时间、约束部位、约束工具等措施选择合适的约束护理。比较两组患者意外事件发生率、约束期相关并发症发生率、患者舒适度及家属的满意度情况。结果观察组意外事件的发生率和约束期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舒适度及家属的满意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约束时间(79.25±82.46)h明显低于对照组(176.25±121.46)h。结论运用约束决策轮能够有效提高约束的有效性,可减少约束不及时或无效约束,减少约束时间,保证患者安全,降低护理人员的心理压力,提高护理安全管理质量。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人性化护理对ICU清醒患者身体约束使用的影响效果。方法选择我院在2017年1月—2017年9月收治的78例ICU清醒患者,随机分组,患者被分成对照组、实验组,每一组患者人数39人。对照组患者接受的是常规化护理,实验组患者接受的是人性化护理,比较两组患者产生不良现象的几率以及患者、患者家属对于护理过程的满意程度。结果实验组患者发生不良现象的情况很少,患者和患者家属对于护理过程也比较满意,相较于对照组患者来说优势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ICU清醒患者进行人性化护理,能后降低患者使用身体约束的概率,并且降低了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产生,有效科学,值得借鉴。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新形势下精神科病房实施保护性约束的现状,提出对策。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方法,对2016年09月1日至2017年08月31日期间,南通市三家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病区实施保护性约束的住院精神障碍122例病人的约束保护的医疗、护理记录单及管理进行分析。结果精神科保护性被动约束118例占96.7%;在约束后24小时内进行告知监护人84例,约束后未告知38例;42.6%的病人监护人对约束行为持认可态度;有67.5%的约束保护医嘱为补录医嘱;约束前躯体评估仅13.1%,查房两次和再评估为8.2%;在医疗、护理和管理上均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结论精神科保护性约束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充分尊重病人,认真执行精神科约束保护制度,做好告知工作,保障病人及家属的各种相关权利,使保护性约束更加标准化、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精神科病区实施医疗性保护约束对患者及患者家属是否会带来负性效果。方法对80例精神科患者及30位患者家属进行调查问卷进行分析。结果患者及家属对病区实施医疗性保护约束的理解存在一定的错误的认识,但大部分患者赞同医疗性保护约束不会加重病情,反而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结论精神科实施医疗性保护约束能有效地控制患者的精神运动性兴奋及精神症状导致的异常行为而出现的意外事件发生,有效的规避患者冲动伤人、毁物、擅自离院行为,降低患者因精神症状导致的不依从行为,为各种护理、治疗提供有效的帮助,达到控制精神病患者症状的目的。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精神科医疗性保护约束是不会对患者躯体和心理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工作人员在对患者实施医疗性保护约干预束前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对患者实施医疗性保护约束的目的和作用,便于医患双方达成共同的认识,从而降低误解,降到消极的影响因素。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保护性约束患者床边皮肤交接流程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压力性损伤发生率的影响。方法采取随机分组方式将2018年1月—2018年6月因患精神分裂症而至我院接受治疗并给予保护性约束的患者60例按照我院2018年1月实施床边皮肤交接流程时间前后顺序平均分成两组,以30例为一组,以实施前的30例患者为对照组,以实施后的30例患者为观察组,对比两组患者的压力性损伤发生率、家属护理满意度、不良事件发生率。结果相比于对照组,观察组的家属护理满意度明显较高,压力性损伤发生率与不良事件发生率明显较低,组间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针对进行保护性约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临床护理中实施床边皮肤交接流程,不仅能降低压力性损伤及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而且还能提高家属的护理满意度,值得临床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