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所涉及的是在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在60年代末期和70年代的欧洲首次出现或引起公众注意的新宗教运动。实际上,这些宗教中的大多数在其他传统宗教中都有其根源,它们之所以被称作“新宗教”,是因为它们以新的形式出现并在信仰中添加了新的内容,或是因为采取了抛弃更多的正统信仰或生活方式的新的组织和领导形式。但是有的运动遭到否认,要么他们本身拒绝使用“宗教”这一标识。在这里我们并不打算争论一个“真正的”宗教应该或是不应该由哪些方面组成,“新宗教运动”一词仅仅是一个某种程度上作为有点武断却又有益而通俗的词汇来使用的,我们用这个词来指那些大量的被称为膜拜团体、教派、精神团体或是另类信仰系统的运动。
简介:早在秦汉时期,儒家先贤就对什么人可以列入祀典制定了明确的原则。《礼记·祀法》日:“夫圣人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接下来进一步解释道,历山氏之子农,周人先祖弃,都能种植百谷,所以祀以为稷神。共工氏之子后土,能平定九州,所以祀以为社神“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灾。——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山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