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同志对农业现代化产生一种片面的认识。他们认为,当前我国普遍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适应农村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分散的小而全的经营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约着农业的现代化建设,所以必须进行变革。目前最普遍的做法是搞"两田制"、"三田制",企图以此来解决所谓农业现代化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矛盾问题"。其结果不仅未能达到目的,反而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是通过科学技术的渗透、工业部门的介入,用现代化工业装备农业,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现代管理方法管理农业,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农业,使传统农业向科学化、集约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农业转变。农业的现代化的任务主要是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
简介:土地产权是一个复合概念,它是由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一系列土地权益所组成的权利束。土地产权制度是对土地产权在国家、集体和个人等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进行划分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其本身并不存在优劣之分或者必然由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过渡的问题。土地产权制度问题,本质上是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适应问题;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与国家性质的适应问题;是生产方式与传统文化的适应问题。当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土地流转增值权运行不畅等问题,完全能够在秉持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之下得到解决。通过科学配置和规范落实不同权利主体所拥有的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前提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农民权利、实现政治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简介:所谓双向个人经济、法律责任制,或者是说信贷资产损失双向个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一种规范和约束经营管理信贷资产,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对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借贷双方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参与人员都要追究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实行借贷双方相关的个人经济赔偿、承担法律责任的刚性制度,制定《信贷资产法》,成立“信贷资产监管局”。这是信代资产风险防范之根本。一多年来,各家银行加强信贷资产风险防范,建立了不少制度,诸如信贷原则、三查制度、审贷分离、贷款程序管理、信贷资产监测管理、贷款期限管理等等,对于发放贷款,克服盲目性和片面性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是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信贷资产质量愈来愈低,双呆比重愈来愈大,风险度一天天增高.信贷资产损失核销后又发生,屡禁难止,威胁愈来愈大。究其根本原因是:信贷资产损失对借贷双方的责任无刚性约束力。
简介:已于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确立了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这一重要制度以及对律师追偿的制度,由于《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的规定比较概括、原则,因此,在理论上如何理解,实践中如何具体操作,有必要进行探讨。本文仅就相关的几个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一、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的特征和构成要件《律师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由此可见,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未履行应尽的义务,以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依法由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当事人予以赔偿的一种责任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一)这种赔偿责任是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产生的。(二)这种赔偿责任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客观归责原则。(三)这种赔偿责任在民事方面主要表现为财产赔偿责任。(四)赔偿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赔偿请求人只能是与律师事务所订立有委托合同、并因律师的过错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赔偿义务人是律师事务所而不是有过错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