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两审终审制的审级制度下,刑事二审程序是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最后一道救济程序,具有纠错和权利救济两大基本功能,同时,刑事二审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二审程序的修改内容比较多,检察机关办理刑事二审案件将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结合检察机关办理刑事二审案件的司法实践,探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刑事二审的修改内容及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基于国内外客观形势和背景的变化下出台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刑诉法的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被追诉人诉讼权利和规范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等问题。该修正案(草案)对于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和审判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等方面做出了较大修改,有许多亮点;修正案(草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刑事诉讼一般制度和程序的设计以及特别程序的设置等方面有一定特色。然而,修正案(草案)对有些重要问题没有很好解决,有些规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也存在问题,尚需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证据制度与规则、强制措施、审判程序等加以进一步完善,并注意解决修正案形成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简介:在西方,法庭之友是一项古老的司法制度。在历史上,其最初正如拉丁文"amicuscuriae"的释义那样,属于法庭的朋友。它的作用是只从法庭的利益出发,向法庭提供其专业范围之外的客观的、公正的信息,协助法庭以确保裁判的准确性、维护法庭的荣誉和司法公正。但是在美国,法庭之友已经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其已不仅仅代表法庭的利益,更多地代表了特殊团体的利益。法庭之友的地位变得多样化了。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没有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明确的定位,由此容易导致一些问题,也不利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鉴于"有专门知识的人"与法庭之友之间存在一些联系,也许,创造中国式的法庭之友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