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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个结果
  • 简介:中国《民法典》编纂能否成就一部引领21世纪潮流的伟大法典,可能并不仅仅取决于或者主要不取决于编纂模式或者技术,而取决于该法典内容之思想深刻性与现实有效性.为达致上述要求,《民法典》编纂应立基于中国传统、生活及其未来发展.就此而言,习惯问题对《民法典》编纂成败得失具有关键性意义,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民法典》编纂中的习惯问题.澄清问题有助于解决问题,《民法典》编纂中习惯问题之意蕴可适切地表述为“民事习惯法典化”又可展开为五个子问题:观念基础问题、具体路径问题、源地位问题、要素构成问题、事实之规范意义问题.但该问题之有效解决,还须依赖最终汇聚于民法学术路径的多方智识努力.

  • 标签: 中国《民法典》编纂 习惯法问题
  • 简介:法律的合法性缺陷包括了价值缺陷和技术缺陷。无论是哪种缺陷,一旦发生,就需要寻求救济,其救济的基本方式有立法救济和司法救济。其中司法救济是一种针对个案的日常救济。司法救济法律合法性缺陷的资源和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法律体系内部寻求救济方案和资源的内部救济;二是在法律体系外部寻求救济方案和资源的外部救济。其中外部救济即民间的救济。民间是个内涵丰富、外延广阔的概念。作为非正式源且对司法实践中具有规范意义的民间,必须具备八个基本条件。对法院和法官而言,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作为非正式源的民间,是一种权利。民间作为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资源,只有经过法律授权和必要的司法审查程序后,才能和案件事实结合,构造裁判规范,从而完成其对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

  • 标签: 民间法 法律合法性 合法性缺陷 外部救济 司法视角的民间法
  • 简介: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被重塑的时代背景下,谦抑干预理念符合经济法理论新发展的趋势,而市场优先原则恰是谦抑干预理念在经济基本原则领域的映射。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包含如下3个子原则:市场基础原则是指在任何经济领域都应当优先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国家干预应仅局限于市场失灵的范围当中;国家干预与市场失灵相适应原则是指在确实发生市场失灵的场合,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也要恪守谦抑,与市场失灵的程度相适合;市场先行原则是指在既有经验和理性无法判断某一领域是否市场失灵时,应优先假设市场未发生失灵,而暂不进行国家干预。通过消费者保护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以及网约车低于成本销售的违法性问题两大范例的分析,可以折射市场优先原则在具体经济法律规则上的指导意义。

  • 标签: 市场优先原则 市场基础原则 国家干预与市场失灵相适应原则 市场先行原则
  • 简介:在萨义德提出'东方主义'之后,这一研究视角给予各学科、各领域的学者看待东西方问题的新颖视野,从而在诸多领域丰富了我们的思考和理解。而络德睦教授的《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以下简称《法律东方主义》),同样展现了新颖的研究视角,在法学研究的领域为读者生动而精彩地讲述了一个'奇特但却几乎被遗忘的故事',并且从理论上向读者阐述了为何这个

  • 标签: 东方主义 东方评 中国美国
  • 简介:中国慈善的颁行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积极影响,但其立法理念和制度构建方面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慈善行为应是无私的利他行为,应是自愿利他的道德行为,也应是正当的真行为。慈善应当既体现法律属性的一般要求,又体现慈善本身的属性。慈善应当从依法治善转变为法治慈善。

  • 标签: 慈善法 依法治善 法治慈善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以下简称《侵权责任》)第七章是政治正确的产物,而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立法者既于医疗民事立法的国际趋势深为隔膜,更对法的技术因素无所措意,遂致创作难谓成功。第七章在证明责任上没有特别设计,否定了其存在的合法性。第七章屡屡僭越医事,多处规范构成表述错误,不少条款无法充任裁判规范。对医患关系的规制,应从契约法入手;对医疗便权领域的特别证明规则,以置于医事中为宜。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过失 说明过失 知情同意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中,对国有企业来说,其在经济中的法律主体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明确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以此来保障企业的权利,促使企业能够健康稳定发展。本文将站在经济的角度,从国有企业的性质出发,将国有企业进行概念分类,再在普通国有企业和特殊国有企业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主体特殊性进行分析,意在为国有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 标签: 国有企业 经济法 法律主体 问题分析
  • 简介:近年来,广告屏蔽及其合法性问题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以往,德国和美国法院对广告屏蔽不加禁止。但从德国最新判决来看,其对广告屏蔽行为的一味认可之势有所松动。我国在司法、立法层面上做出了与欧美国家不同的选择:先后有多起司法判决对广告屏蔽行为的违法性进行明确认定;2016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令禁止广告屏蔽行为。

  • 标签: 广告屏蔽 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广告管理
  • 简介:随着涉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逐步纳入法治轨道,律师作为第三方身份参与的司法作用不断深化,检察环节的律师参与化解涉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也不断完善。通过对重庆市检察机关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司法实践进行实证调研,发现在改革实践中还存在着律师参与工作于法无据,参与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配套辅助机制不够健全等现实问题,应当从强化立法保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参与律师的整体素质,完善律师参与工作配套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进。

  • 标签: 检察环节 律师 化解 涉法涉诉
  • 简介:近因原则是许多国家保险中确定因果关系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而中国海上保险中却并未正式吸收和确立该原则,这为中国海上保险产业带来了困难和阻碍,也引发了相关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和矛盾。近因原则符合中国保险业和保险学主流观点,与中国法律体系没有本质上的抵触,引入该原则也将更有利于处理海上保险纠纷。综上,应当将近因原则确定为中国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亦应准确识别近因并根据近因原则对海上保险纠纷作出正确处理。

  • 标签: 海上保险法 因果关系 近因原则 近因
  • 简介:中国高铁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从竞争政策角度的分析研究却比较少见。本文重点探讨中国高铁的产业组织特征与反垄断适用性问题。具体分为三个方面:(1)在产业组织层面,为何高铁产业总体上不属于自然垄断产业?哪些业务环节可能具有自然垄断因素?(2)在企业组织层面,中国高铁从政府企业到特殊法人,再到股份公司的法律经济学逻辑和演变规律;(3)高铁产业的《反垄断》适用性问题。本文从竞争政策的角度得到的研究结论,对电力、电信、供水、供气等类似产业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标签: 高铁产业 产业组织 特殊法人 反垄断法适用
  • 简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也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和新阶段中经济社会改革的主战场。改革需要法治的保障,我国各部门法都要主动为改革服务,经济更应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的治本良方;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供给侧管理与需求侧管理的精准高效发力,要求必须加强经济的耦合;激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除了要发挥民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法律的作用,还要发挥经济主体制度的作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完善市场规制法,以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健全宏观调控,以规范、引领和保障各类宏观调控行为,更好发挥政府经济职能作用。

  • 标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济法 耦合
  • 简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尹新天先生的观点,现行《专利》第69条不属于专利权例外,因而不是《专利》第11条中的“本法另有规定”。这是值得商榷的。《专利》第69条中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与一般意义上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并不相同。在逻辑上,对于《专利》有关条款的定性应当遵从相同的标准。如果认为《专利》第14条及强制许可相关条款属于专利权例外,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认为《专利》第69条是专利权例外。从国际视角看,《专利》第69条主要与TRIPS协议第30条及第26条第二款相对应,属于典型的专利权例外。我国《专利》第11条应当进行修改,将“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措辞写入该条第二款。

  • 标签: 另有规定 专利权 例外 强制许可
  • 简介:意大利区分旅游组织合同与旅游中介合同,旅游经营者被界分为旅游组织者与旅游中介,二者就债务不履行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组织者的责任表现出客观责任的倾向,而中介的责任主要为过错责任。这种责任构成上的区分,建立在意大利遵循结果之债与方法之债相区分的理论传统,在实证法中表现为区分债务人违反勤谨注意义务与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相应地,旅游组织合同中的组织者作为承揽人要为旅游服务的结果负责,中介作为受委托人仅仅为其方法—方式负责。

  • 标签: 旅游合同 债务不履行 行为债务 结果债务
  • 简介:我国法院对非法集体管理行为的司法认定,仅仅建立在著作权代理公司以自己名义收取和分配使用费的基础上,忽略了集体管理在集中许可适用过程中有意分离作品定价标准和使用情况的特殊性安排,将著作权代理公司的行纪行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体管理行为混淆,进而造成集体管理组织得以垄断许可渠道的社会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条中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权利”的概念进行体系解释,将集体管理认定为不专门针对特定权利人所进行的使用费收取和分配行为,与著作权代理公司的许可行为相区分,最终为著作权市场的竞争性许可渠道提供源支持。

  • 标签: 集体管理组织 非法集体管理 行纪 代理 体系解释
  • 简介:婚姻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自公布以来,各方一直对此争吵不休,持肯定态度的一方认为此举有效的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秩序,持否定一方观点的则认为该条款该条规定与婚姻精神相悖,过分保护债权人利益,损害了未举债配偶一方利益,失去了法律的公正。

  • 标签: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利益 公正
  • 简介: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规定实行高度自治,是保障香港原有资本主义制度稳定发展的独特设计。面对香港当前政制改革裹足不前的局面,有必要对基本法规定的“高度自治”与其他国家的自治类型进行比较研究。相较于一般自治类型,“高度自治”模式下中央管治地方的范围狭小,中央管治地方的方式和途径也比较单一,进而导致香港的“高度自治”制度有被滥用的危险。为应对这些挑战,香港未来政制的发展应在坚持基本法的基础上,探索中央对行政长官参选人的声明制度,构建管治联盟等基本法实施的具体制度。

  • 标签: 一国两制 高度自治 地方自治 政改方案
  • 简介:法国法和中国法的经验表明分别规范一般代理制度和委托合同不代表必然采纳“代理权授予之无因性”理论,我国法可明确也可委托授权限制行为能力人完成法律行为。在表见代理方面,二者都强调第三人的合理信赖,不将“本人之归责性”作为单独构成要件,而是以例外的方式排除与本人无关的表象。就代理权终止时表见代理之适用,我国法可关注本人是否合理地通知第三人代理权终止之事实,而非一概由第三人就表见代理之适用提供举证责任。我国法解释上还可认为在代理权滥用时代理行为针对善意第三人仍有效。最后,法国法新设的“代理权不明时的询问程序”可供我们参考。

  • 标签: 代理权 委托合同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 简介:关于中国法律的“东方主义”认知是一种对中国治理模式非常系统化的误读,一种根深蒂固的情绪化偏见。它提醒我们警惕这样一种长期以来存在、也将继续长期存在的现象:因为观察和研究的感情化,使得人们对于中国治理模式(包括中国法律体系)的了解和理解常常处在一种盲人摸象的褊狭状态,即简单化地用“无法”“反法”或者“超”来概括中国的法律制度实践,而无视“有法”才是中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形态。法律的“东方主义”不仅仅在知识上让我们误读了中国,也在政策上误导了中外的政治家。本文呼吁理性对待中国法律制度实践中无法、有法、反法与超四种现象共存的状态。

  • 标签: 法律东方主义 中国研究 法学研究 法治建设
  • 简介: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由来已久,它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家的稳定与和谐,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各类企业也在不断地出现,增加了非常可观的就业岗位,为更多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的压力。然而随之而来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也越来越明显。究其根本,因为我国《劳动》和《劳动合同》起步较晚,不够完善,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办法没有进行细化,使得各类企业有巨大的空子可钻,在新生代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有效的维权途径以及巨大的维权成本,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不了了之。本文主要从完善劳动的角度对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新生代农民工 就业问题 完善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