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法是什么法?治民法还是治官法?控权法还是保权法?抑或是平衡法?行政法的功能是什么?维护公益还是保护私益?规范管理还是保障服务?抑或是兼顾二者?近年来,行政法学界开展了一场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讨论,形成了若干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尚不足以称为“学派”),如“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服务论”、“公共权力论”、“政府法治论”等。为了加强各种观点、主张者之间的相互交流,使之互相了解对方的论点、论据,以便更好地开展学术争鸣和相互取长补短,逐步达成应当和可能达成的某些共识,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行政法教研室组织了这一笔谈会,邀请行政法学界几位“有见之士”,概要地谈谈他们各自对行政法理论基础之己见。来稿我们作了若干删节和文字修改,笔谈题目也是根据各位学者来稿的内容确定的。
简介:<正>“让农村也能用上自来水。”这是六机部第九设计研究院的给水排水专业科技人员多年来的愿望。他们精心设计、制造了一种简易的、高效的给水处理设备,定名为JCL——D200型净水器。从江、河、湖泊中提取浑浊的源水(浑浊度在500毫克/升以上)经过净水器处理后,变为清水(浑浊度小于5毫克/升),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这种净水器直径2米,高3.5米,每小时可处理水25吨,按每人每日用水量100升计算,可供600人口的小城镇,公社或农场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一台净水器就象一座小型自来水厂,可把经过净化的水,源源不断地供给用户。自1980年试制成功以来,经过一些部门单位和中小型工矿企业安装使用的运行测定,这种净水器具有工艺流程短,占地小、耗材省、效率高、净水效果好等优点,特别适合于农村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