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1月底连续受理并开庭审理了两起原告方起诉原某公司总经理韩小丹利用手机短信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民事案件。两案原告分别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钱。
简介:深圳市福田区法院24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列为2004年全国侵犯知识产权“十大案件”之一的深圳东莞一团伙假冒美国思科技术公司注册商标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朱军明、李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卢敬和、王东岩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北京:首起短信侵权官司两原告各索赔1元
假冒思科公司商标案一审宣判四被告人均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