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专章规定的特别程序,相对于现行刑事诉讼法更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还需要完善,以进一步有利于对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应当从程序法的角度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作出特别规定;应明确肯定无罪推定原则;应增设特别帮助和保护原则;应增加规定讯问时辩护律师在场;应为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设置特别的程序法律后果。同时,关于合适成年人在场和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制措施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简介:党华桂和刘转华原系同村同校学生。1992年12月5日,在上夜自习的途中,14岁的刘转华一边走一边玩陀螺,10岁的党华桂和同学跟在刘后面观看。在刘转华手执鞭杆挥鞭打陀螺的过程中,不注意鞭打的后端戳了党华控的左眼造成党左眼受伤。当时经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刘转华的父母付给党华挂治疗费500元。后因多次治疗无效,党华柱的左眼失明。此后,党华柱为继续治眼睛,每年都多次找到当地村民委员会解决,也曾到县信访办要求解决,但都没有结果。后经法医鉴定,党华柱的伤情是左眼珠穿通伤,属伤残/i级。1998年3月,党华检诉至浙川县人民法院,要求刘转华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废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等各种费
简介:当前,我国毒品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范围逐步蔓延,新型合成毒品日趋增多,未成年人群体已经成为易感易害的高危人群之一,亟须遏制。我国对毒品犯罪分子历来采取高压、严惩态势。可是,对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却又存在"从宽处罚刑事政策",使得防控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收效甚微。本文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对比、分析、研究,针对我国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趋势,提出了"重者从重,轻者从轻,科学分析,区别对待"的辩证策略:不仅应在源头上对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进行有效遏制,更应当针对传播、开拓毒品市场等犯罪分子进行从重打击,予以严惩;同时,针对部分人身危险性不大、参与程度不大、胁从等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加大人文关怀和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