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38岁的江镖在江苏省镇江市打工,就职于一家保险公司,是个“售后服务人员”。说白了就是个“卖保险”的。2006年6月27日。他干了一件与自己的工作完全不相干的事情。惊天动地,却从此陷入困境。没有谁为他所干的这件事情“保险”。他经常往来于乡下和城里。家里有务农的妻子和上小学的儿子,依靠他挣钱生活。而他的收入后来全部花在了一个老太太身上,并且还不够……鲜花,掌声。外加一份巨额赔偿账单。这就是他“见义勇为”的代价。当时他如果不“冲动”。不去奋勇追赶抢人财物的盗贼。或许会继续过着虽不富有却安稳平静的日子。他如何看待自己,社会又如何看待他?
简介:编辑部:去年8月中旬,24岁的吴慧明与其亲人乘坐的大客车在行驶途中突发车祸后燃起大火。吴慧明在跳车脱离火海后,又先后冲进火海中救出了6名乘客(其中4位恰巧是他同行的亲人,另外2人是一对母女)。而在火海救人过程中,不仅吴慧明随身携带的1万多元现金及一本4400元的存折在大火中化为灰烬,而且其全身50%被火严重烧伤,呼吸道也被全部烧坏。如今,事故发生已有一年多了,虽然吴慧明火海救人的事迹被人们广为传颂,但有关机构却至今对吴慧明大海救人的英雄行为未予调查认定,原因是,在吴慧明救的6人中,有4人是自己的亲人。为此,吴慧明曾找过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但该组织要他先去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认定后再申报;而公安机关则表示,是否予以认定“见义勇为”是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事,与他们无关。更令吴慧明寒心的是,为火海救人,吴慧明及其家人已欠下住院疗伤费20多万元,不仅无人站出来承担那场造成9死19伤的惨祸的责任,而且被救的一对母女在他住院后也一直未露面。请问:难道仅仅因为吴慧明救出来的6人中有4位是他的亲人,“见义勇为”的桂冠就与他无缘?倘若吴慧明救的人当中全是“外人”,其结果又会怎样?难道“见义勇为”的桂冠果真容不下亲情?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