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起源于上海街头的滑稽表演开始在上海和江浙部分地区流行起来,大批滑稽艺人奔忙于各大游乐场、茶楼、书场、电台、堂会中。近百年来,滑稽名家辈出,经典剧目不断涌现。上海滑稽于嬉笑怒骂之中折射出人生的甜酸苦辣;在笑的海洋里倾注耐人寻味的各种社会体验,深受老百姓喜爱。而其最鼎盛的时期无疑是姚周唱滑稽的时期。如今,姚周已去,所剩的几个“双字辈”演员也已是暮年,活跃在滑稽舞台的仍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培养起来的演员,人才匮乏,经典剧目缺失。尽管以滑稽演员为主要担纲的上海话情景剧火爆荧屏,但那毕竟不能代表滑稽艺术。上海滑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要想让这一具有浓郁海派特色的艺术形式有更长足的发展,需要多方努力。本刊特编发一组文章,从童双春回忆姚周两位恩师如何处理继承和革新,使滑稽艺术在激烈竞争中保持不败之地,到当前滑稽笑星王汝刚对现状和未来的深刻体悟,展现几代滑稽人对滑稽艺术发展的思索。
简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哪些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成为学界共识少、司法实践矛盾丛生的难题。宏观层面上有罪名论和罪行论的争议,微观层面上有具体罪名入罪和出罪的分歧。为求得共识按照立法根据分析、立法模式分析、共识与结论的递进提出新的解答思路。确定承担刑事责任范围的立法根据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属于这一年龄段的常见犯罪、能为这一年龄段的人认知。现行立法的模式是在综合各种因素后舍司法主导模式而取立法主导模式。由此得出的结论是:1997年《刑法》第17条第2款列举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内涵,对应的既非是罪名,也不是泛泛的犯罪行为,它对应得是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限定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