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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8年9月21日,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法官培训学院、辽宁省警察协会、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共同主办的2018’辽宁政法理论年会在本溪市召开。各主办单位领导及全省政法系统的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相关部门、高校科研单位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届年会。本届年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司法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为主题,以防控风险、社会治理为主线,以辽宁法治实践为出发点,涉及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社会治理、司法体制改革、社会风险防控等多个领域研究,形成了一批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

  • 标签: 辽宁省 本溪市 年会 法理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司法体制改革
  • 简介:从警察用枪引发关注的主要案型来看,警察用枪裁量权的必然性诞生于相关立法的原则性与警务实践的复杂性之间的冲突。警察用枪的裁量权行使,应当既能够保障警察执法的安全性,又能够体现警察用枪的审慎性;必须遵守合法性原则、比例原则和自我约束原则。警察用枪的立法,应由管理型、约束性立法向引导性、规范性立法转变。为了规范警察用枪裁量权行使,在程序设定上,警察用枪裁量权的前置程序可包括持有和领用枪支程序、现场表明身份程序、现场警告程序等;事后规范程序既是为了审查警察用枪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加强内部监督程序督促警察审慎用枪,对违规用枪行为依法惩戒。此外,还应当建立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增进公众对警察用枪专业行为的理解与信任,提升警察用枪行为的正当性,提升警察执法的总体公信力。

  • 标签: 警察 裁量权 程序
  • 简介:处理收受银行卡案件的难题在于,在收受借记卡或者可透支信用卡但未使用的场合,既遂时点和数额如何确定。文章认为行为人收受借记卡的时刻为受贿罪的既遂,在维护责任主义的前提下,根据卡内的全部数额确定受贿数额。行为人收受可透支信用卡而未使用的,不能认定犯罪既遂,也不能以透支限额计算数额。并且,由于受贿行为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当使用,数额和使用方式与程度这两方面因素决定了受贿罪的轻重。

  • 标签: 银行卡受贿 寻租 受贿罪既遂 受贿罪数额
  • 简介: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有可能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智能机器人在设计和编制的程序范围外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理应受到刑罚处罚。我国现有刑罚体系是由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权利刑构成,刑罚处罚对象及刑罚处罚方式均无法也不能涵括智能机器人。重构我国刑罚体系并将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符合刑罚的目的,同时也符合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背基本法理。建议增设能够适用于智能机器人的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等刑罚处罚方式,并在条件成熟时增设适用于智能机器人的财产刑或者权利刑等刑罚处罚方式。将智能机器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本质上是将智能机器人作为社会成员资格的承认,这是由其参与人类生产生活的程度、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 标签: 人工智能 智能机器人 刑罚体系 权利刑
  • 简介:非法集资并非现行刑法上的一个具体罪名,而是指一类犯罪行为。根据现行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实践作法,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罪等7个罪名。

  • 标签: 非法集资类犯罪 立法
  • 简介: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存在权利归属不明确、管理职责交叉重叠等诸多问题。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大量民事纠纷,管理职责交叉重叠导致政出多门、政令冲突、管理低效、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河道滩涂既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价值,又有较高的经济社会价值。关于河道滩涂权属出现了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之间的争议。对此,首先要在立法上明确河道滩涂的概念及性质;其次要逐步改良二元所有制,完善国家所有制;第三,对现有的河道滩涂进行确权,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及其流转机制;第四,理顺河道滩涂的管理体制;最后,完善河道滩涂征收补偿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河道滩涂的合理开发利用,同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 标签: 自然资源 河道滩涂 所有权 使用权 管理体制
  • 简介:有鉴于跟追骚扰问题在现今社会的严重性和危险性,许多国家已陆续将跟追骚扰视为危害安全的一种行为,并在预防上投入必要的警政、社政与司法资源.并制定相关法规。目前已制定有防制跟追骚扰法律的国家中,法律规范的方式有刑事惩罚、民事补偿、禁制令与警告命令等。反观台湾地区,目前仅在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有跟追骚扰的防制令相关规定,但适用对象仅限家庭成员间或未同居的情侣间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时,始得声请禁止跟踪骚扰之保护令。对于一般关系之人,仅社会秩序维护法中有对跟追行为的秩序罚,但并无如保护令之防制效果。为了回应这样的困境,台湾地区于2015年已有民间团体经由立法委员提出“跟踪骚扰防制法”草案,台湾行政院亦于2018年提出“纠缠行为防制法”草案。目前各个相关草案版本尚未立法通过,相关人员对于跟踪行为之本质、样态、辨识指标及因应策略等尚在起步阶段,协助跟踪骚扰被害人仍力有未逮。因此。应该持续关注属于性别暴力之跟踪相关政策与实务议题,从媒体畅导、专业培训与法令推动加以着手。同时希冀支持“防制跟追纠缠”之立法,以具体规范和防制社会中之跟踪骚扰问题,促使民众的人身安全与自由、隐私及尊严得以获得进一步保障,并能为跟踪被害人发声,争取并保障被害人权益。

  • 标签: 跟追 纠缠 骚扰
  • 简介:目前,在社区矫正实践中会出现社区服刑人员不服从管理,脱管、漏管,违反禁止令或监督管理规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在实施违法犯罪后被收监时脱逃甚至反抗的情况。由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缺少相应的强制权力,导致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损害。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各地在实践中抽调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的权威性强制性;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立法过程中推动建立社区矫正警察队伍,但面临的理论争议较大,立法难度较大。针对这些问题和困境,本文提出建立社区矫正强制措施的建议,以期对社区矫正的完善有所裨益。

  • 标签: 社区矫正工作 立法过程 强制措施 违法犯罪行为 社区服刑人员 监督管理
  • 简介:我国民法典应当在物权编所有权一章设专节规定添附制度,在添附制度的适用条件和对第三人的效力问题上采强行法规范模式,在添附物的归属和偿金请求权问题上采任意法规范模式。添附制度的调整范围应涵盖人的行为和基于自然力作用而发生的情形。在规定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之间、动产与不动产之间添附规则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动产之间的添附规则,同时对同一所有人的不同财产能否添附持否定态度。在添附效力问题上,附合物、混合物与加工物归属的判断标准并不相同;行为人的善意与否,对添附的构成没有影响,但对确定添附物的归属和丧失原物所有权一方求偿请求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民法典 添附 适用条件 效力
  • 简介:柏拉图认为,立法应着眼于教育而非惩罚。立法首先旨在造就好公民,但教育的最高目的并非培养好公民,而是培养完美之人。因此,教育的重点不应是职业教育,而是德性教育,德性教育的关键首先在于培养恰切的苦乐感和节制。立法者在为城邦设计法律时,应注重训练人的苦乐感与理性取得一致。只有展开充分的德性教育,最终才能培养出好的王者和立法者。

  • 标签: 柏拉图 立法 德性教育 苦乐感 节制
  • 简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的最大亮点,正是在法律层面首次提出公民'健康权'这一基本人权概念。去年年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此次立法,既是填补医疗卫生法制长期缺失基础性立法的历史空白,更是回应当下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冲突等社会问题的必然选择。这就决定了立法必须以公民的健康权益为原始基点,肩负起公平保障权利的时代使命。

  • 标签: 不负立法 保障健康 健康权利
  • 简介:立法性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和决定权的过程中制定的有关宪法和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立法性决定是应对法律缺位达致法律实现目标的必然选择,是法律实用主义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完善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立法性决定在立法层面和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着名称不统一和效力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在对立法性决定进行效力认定时应该坚持宪法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科学立法原则和民主立法原则。只有通过在立法过程中完善相应的立法技术规范,明确立法性决定的法律效力,才能更好地发挥立法性决定在完善法律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 标签: 立法性决定 规范性法律文件 立法程序 法律效力
  • 简介:PPP项目合同作为典型的长期合同,具有不确定性特点,项目实施过程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合同订立时难以预见的情势变化,构成合同履行之障碍。从我国早期PPP实践看,PPP项目多伴随投资回报波动、需求预测误判、规划缺陷以及政府信用等风险而出现僵局,缺乏对PPP长期合同特质的准确认知和灵活的合同柔性治理思维是合作失败的主要原因。PPP的本质是“合作”而非“对抗”,必须构建相互信任和默契、具有较高容忍性和灵活性的合同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才能促进合作关系的增长而不是消减,区别于形式化、格式化的刚性治理,这种合同治理艺术更具弹性和互动空间。为避免因合同困境使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走向对抗,促使优质合规的PPP项目取得长足的发展,我国PPP立法应强制PPP合同嵌入可变更、可调整条款,并设置相应的修补程序,在特定阶段,安排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协商与再谈判,才能缓释冲突,挽救合作危机。

  • 标签: PPP长期合同 不确定性 柔性治理 弹性调整
  • 简介:公共场所安全检查作为反恐防爆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使用的广泛性、保障安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在公共安全防控工作中日益显现出来。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公共场所安全检查工作中存在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与安全检查作为最后一道安全防线的地位形成反差,对实施安全检查的实际意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应在对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立法的主要思路和拟采取的制度措施。

  • 标签: 公共场所 安全检查 立法 必要性 可行性
  • 简介:进入21世纪后,我国立法后评估实践'此起彼伏',但各地就评估主体的选择并不统一。但整体而言,我国的立法后评估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这一做法不可避免的会引起社会公众对评估结论是否公正、客观、科学产生怀疑。因此,我国需要对立法后评估主体制度进行重构,构建以独立第三方为评估主体的评估模式。

  • 标签: 立法后评估 评估主体 独立第三方
  • 简介:推进国家监察立法的研究已比较深入.有些意见已获法学界普遍认同.可以作为进一步讨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领域其他话题的基础,主要包括:第一,全面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有宪法根据。

  • 标签: 国家监察 监察立法 体制改革 法学界 宪法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城镇化的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越来越大,地下空间结构越来越受到重视。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对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它主要研究自然界发展的总规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科学技术研究的方法。此文将阐述自然辩证法理论在基坑工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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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犯罪故意是罪过的基本形式,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一心理状态为内容。审视既往的研究,存在法理误读,也存在规范抵触。结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概念与犯罪故意的规定,不难发现,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故意,与域外尤其是德日刑法,语境不同、内涵有别、差异极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故意是事实属性与价值属性的统一,既包含对于构成犯罪的事实的认识,也包含对于犯罪事实的价值,即社会危害性认识。考察我国犯罪故意的具体内涵、体系功能,从与阶层犯罪论体系中犯罪故意地位比较的角度看,即使在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之间,也存在主观罪过作为犯罪构成的核心与刑事责任根据这一基本的共识。

  • 标签: 罪过 犯罪故意 事实故意 规范故意 危害性认识
  • 简介:摘要司法公正和新闻自由是现代社会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素,也是法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体现。但基于新闻本身的特性又对司法独立构成天然侵犯。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新闻媒体在充分行使新闻自由时所带来的监督效应只是促进司法公正的一个外部条件,司法公正最终实现的内因还得依靠法制的建设与完善,依靠法律权威与尊严的维护。

  • 标签: 新闻自由 司法公正 舆论监督
  • 简介: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具有分割物权变动效力、对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意义体系进行有限切割、交付和登记要件兼采和在公示方式升格与公示强制软化之间实现了各种复杂折中的法理特质。交付在准不动产所有权转让中仅为物权变动合意之表达,并非公示方式,也非可排除第三人善意的主要事实依据。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在法理构造上具有“效力不完全的物权变动”对“善意第三人的否认权”,“效力完全的物权变动”对“第三人无否认权”的双重结构,而支撑这种双重结构的核心恰恰在于当事人对“未登记不对抗”和“登记即对抗”规则的善意的制度信赖。

  • 标签: 准不动产 登记对抗主义 善意第三人 信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