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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丛彬系汽车修理集团公司学徒工,2006年来到单位工作,当年仅16周岁。2008年2月,丛彬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表示同意,但要求他退还上岗前的培训费用700元。丛彬却不同意。为此,单位拒绝给他办相关手续,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丛彬多次找单位,要求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但都被拒绝。无奈,丛彬

  • 标签: 用人单位 上岗前 未成年 养老保险 培训费用 失业保险
  • 简介:2006年3月2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四川省首例“开瓶”案。消费者冯小红因“仅仅只自带4瓶白酒就被强制加收了320元开瓶”,一怒之下将重庆孔亮火锅春江花月店告上法庭。四川省消协负责人对此明确表示,“谢绝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是属于“消费歧视”的强制消费行为,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而火锅店称店方是在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四川省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制定的《四川省餐饮业行规行约(试行)》有明确规定。由于四川省餐饮协会制定的行规与法律规定发生;中突,这起案件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 标签: 行规行约 法律法规 四川省 开瓶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首例
  • 简介:水资源形成机制的改革,在我国水价改革中占据关键性地位,对于缓解我国水资源匮乏的现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首先就水资源的形成机理、目的和性质进行理论上的剖析;其次,推导出水资源的理论费率和计算方法;再次,剖析当前我国水资源形成机制中诸多不合理的方面;最后,立足理论和现状问题把握,系统提出水资源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科学制定全成本水价、对水企业实施有效的价格管制、优化水资源结构。

  • 标签: 全成本水价 水资源费 形成机制
  • 简介: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你局《关于申请延续闸桥维护及堤防养护标准的函》(漳函[2016]5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为减轻过往车辆对闸桥和运河大堤的影响,弥补维护费用增加的压力,同意你局对过往四女寺、辛集两处闸桥的车辆继续收取闸桥维护,对确需通行漳卫南运河大堤山东一岸的车辆继续收取堤防养护,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 标签: 维护费用 收费标准 养护费 山东省 运河 堤防
  • 简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丹拉公路天津南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收费标准(一)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47元,每车每公里0.71元。(二)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63元,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 标签: 丹拉公路 公路天津 天津高速公路
  • 简介:<正>为了加强和规范失业保险征缴工作,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用人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组织和领导用人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申报工作做实、做细。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主动

  • 标签: 用人单位 保险经办机构 暂行办法 参保人 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
  • 简介:<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信息化办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联网结算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标签: 结算办法 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结算工作 参保人 参保患者
  • 简介:“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立校之本”。就业工作是高校一切工作的归宿点,必须受到高度重视。文中通过对比里斯州立大学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助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式与做法,分析该校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里斯大学好的做法,弥补该校的不足,通过多种方式更好地助推该校的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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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案例:某社区张老太太有一儿一女,儿大女小。成家立业后均单过。1984年老太太丈夫离世,没有生活来源的她搬到女儿家与女儿共同生活。当时张的儿子与女儿商定,张儿每月给付张老太赡养100元。事过二十多年,物价上涨,且张老太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看病等医疗费用增加,100元已很难维持张老太的最低生活。最近,91岁的张老太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有退休金、收入稳定的55岁张儿每月增加赡养300元,且负担看病费用的一半。

  • 标签: 物价上涨 赡养费 儿子 共同生活 医疗费用 生活来源
  • 简介:10年前,永林从派出所所长的岗位上调到保安公司主持工作。10年后,这个公司的资产从无到有,队伍由弱到强,目前已拥有固定资产800多万元,员工600多名。10年间,永林始终没有忘记要办好这个特殊企业,一要讲社会效益,二要讲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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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或者解除合同。”该规定看似公允,实则不然:一是形式公平而实质不公平,二是显示出投保人是博弈的失败者。三是增加保险的依据难以确定,四是车辆风险的特殊性,五是使保险人得以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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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个案急呈:申请人丁某是某汽车维修公司职工,2011年12月发生工伤,本人借钱治伤花去了两万元。丁某几次找单位协商报销,单位都以还没做伤残等级鉴定为由予以拒绝。申请人只好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向本人支付工伤医疗先予执行。

  • 标签: 工伤医疗费 先予执行 等级鉴定 仲裁机关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