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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4年10月27日-2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与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下基层调研。毛书记一行于27日到三亚市崖城、天涯、吉阳、海棠湾法庭和崖城、海棠湾检察室进行考察调研,并分别召开三亚市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28日召开五指山、东方、琼中、白沙、乐东、昌江、陵水、保亭8个民族县(市)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

  • 标签: 改革试点工作 司法体制 基层调研 科学决策 政法委书记 法院院长
  • 简介:2016年《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司法鉴定实施程序进一步迈向规范化。本次程序通则的修改,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变革与统一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背景下进行的,致力于解决重复鉴定、对鉴定程序不满引发的投诉多等实践问题,并将三大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条款的修改加以吸纳。新的程序通则在贯彻鉴定人负责制原则、明确鉴定人权利、调整和规范委托机关和鉴定机构之间的关系、完善鉴定人回避和出庭制度、治理重复鉴定顽疾和强化鉴定程序监督等方面均有积极的改变。其实施的效果如何,有待实践检验。

  • 标签: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司法鉴定 鉴定程序
  • 简介: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听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督促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相关任务。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领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 情况汇报 改革项目
  • 简介:2014年12月16日,在重庆市武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武隆县检察院就2014年加强“三基”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武华、副主任吴成武等领导对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14年,武隆县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为契机,以争创市级规范化建设“特色院”为抓手,以加强“三基”(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为目标,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质量、效果和水平。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有益经验 人大常委会主任 武华 法律监督工作 法律监督职责
  • 简介:我国现有高校《中国法制史》教材中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采用西方法学教材编排结构,与中国传统法制文明不完全适合。二,部分重要内容被简单化,甚至遗漏。三,内容单薄、观点陈旧。四,部分内容选取失当,挂一漏万。教学过程中应采用多谋体教学方式和比较分析方法,实现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输送合格人才的目标。

  • 标签: 教学改革 教材 教学方法
  • 简介:2017年,司法部党组决定将深化监狱体制改革纳入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任务,要求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反映了监狱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更是青海监狱系统推进“三化”建设应有之义。明确治本安全观“本”之所在,正本清源,对于进一步巩固监狱体制改革工作成果,理顺管理体制,回归监管改造主责主业,推动监狱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标签: 监狱体制改革 国家安全观 治本 青海 路径 本源
  • 简介:尊敬的于迅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委员:继省政协司法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组深入各级法院调研之后,今天省政协六届十四次常委会又专门听取省高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省政协对法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 标签: 改革试点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体制改革 海南省 形成合力 凝聚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明6月30日主持召开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有关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曹建明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修改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深入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科学谋划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领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 简介:《决定》施行已经5年。总体上应当肯定,但也有值得总结和检讨之处。除保留了侦查机关所属的鉴定机构外,《决定》基本上关闭了国有资本进入司法鉴定领域的大门,这是值得研究的。建立什么样的司法鉴定体制应当有四方面的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本质属性;不同诉讼活动的特点;不同国家的国情;成熟国家的经验教训。以此考察我国现行司法鉴定的体制,应当建立由国家出资的公立鉴定机构,其与侦查机关所属的鉴定机构以及社会鉴定机构一并构成我国司法鉴定三支队伍,各有分工或侧重,共同担负起我国司法鉴定的任务。

  • 标签: 司法鉴定 体制 依据 重点
  • 简介: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海事法院在实践中积累了一系列旨在保障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非正式制度。这些制度与本轮司法改革的目标最为接近,是改革不容忽视的本土性资源。海事法院在跨区域管辖案件、人财物统一管理、法官队伍精英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面临着地位边缘化、存在合理性、管理混乱化三大危险。本轮司法改革应重构海事法院的权力体制,修改宪法及法院组织法,并进行法院内部去行政化、法官职业化等配套制度改革。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也可借鉴海事法院的经验。

  • 标签: 中的本土 体制改革中的 司法体制改革
  • 简介:为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增强全体干警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让全体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8月28日-31日,省高院在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举办以“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为主题的第六届海南法治高端讲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荣,省法学会会长肖若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田湘利等领导及专家学者出席了讲座开班仪式。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改革试点工作 专家学者 海南 讲座 价值
  • 简介:基于对国家审计权本质属性的片面认识,中国在建构现代国家审计体制时选择了“行政模式”,这一模式下的国家审计更多具有政府内部审计的功能,在具体运行中存在独立、权威、效力方面的不足。现代社会的演进,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特别是防范公权力自主性意识的增强,中国国家审计无法全面承担对政府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及效率监督职责的问题,开始引起广泛关注。世界各国行之有效而又各具特色的审计体制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式。中国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应在遵循审计权的独立、效率性、权威和协调性原则的基础上,以立法模式为基础,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审计体制

  • 标签: 国家审计体制 改革模式 立法模式 架构与完善
  • 简介:虽然法家思想伴随着秦王朝的倾灭、和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逐渐在中国历史舞台上边缘化,但在西方史学家眼中堪称中国历史重大转折点的三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革,却无一不是在法家思想直接指导或间接影响下完成的.作为中国古代组织与领导艺术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当代政治体制改革,应该带来一些新的启示.

  • 标签: 法家 中国 政治体制改革 市场经济
  • 简介:本文通过对日本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背景的介绍、展现了日本金融改革由渐进到“金融大爆炸”的演变,并进一步探讨了由此所带来的日本金融监管体制从分业经营的大藏省向混业经营的金融厅监管模式的转变以及日本这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封我国金融法制建设所带来的启示。

  • 标签: 日本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混业经营
  • 简介:研究始于问题,而问题的提出又有不同的角度.从科学属性来分析,鉴定是以科学技术为生命,"终局鉴定"的提出是对其性质的模糊与误解;而从诉讼理念来审视,又亟需整合鉴定资源,构建"终局鉴定"来定纷止争.笔者以此角度阐述终局鉴定的特征以及构建的必要,然后从鉴定专家的认证与出庭、鉴定实验室的评估与认可、司法鉴定程序与方法的标准化等方面对终局鉴定构建进行了可行论证.

  • 标签: 终局鉴定 定纷止争 诉讼理念 科学属性
  • 简介:同志们:高院党组决定,今天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政策释明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长春会议)会议精神和省委“司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通报我省法院“司改”进展情况,详细解读司改后的薪资待遇制度、单独职务序列制度、法院干部管理制度等几项重大“司改”政策。这一次政策的诠释,目的就是要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司改”的整个方案、政策原原本本的传达到我们广大“司改”的主体们(即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政务人员们),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 政策 法院 释明 海南
  • 简介: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在机构改革中积极、稳妥地推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大举措,激活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司法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

  • 标签: 选人用人机制 司法体制 宜宾市 中级人民法院 人事制度
  • 简介:检察一体作为各国检察制度在组织上的根本指导原则,其形态,具有组织原则上的上命下从、权力运行上的整体独立、职务履行上的内部协同等特征,其权力内涵包括指令权、职务收取、移转权、异议抗命权。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便在于明确其与检察官独立之间的合理界限,即赋予检察官一定范围内的事务决定权并承担责任。我国目前存在着检察指令缺乏规制、司法亲历难以满足、三级审批效率不足等问题。所以,应在确立检察一体总体原则的前提下,从权力主体、权限范围、责任划分等方面赋予检察官一定的办案权限,同时,从原则、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对检察指令权予以规制。

  • 标签: 检察一体 权力清单 三级审批 司法亲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