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保险合同的解释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根据法定原则,对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内容和正确含义作出的阐释和说明。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对其的解释首先应依照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进行,这些基本原则包括整体解释、合同目的解释、公平解释和合法等,但因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其主要条款系由保险人拟订,同时,保险合同涉及到许多专业用语和行业习惯,其内容较为复杂,因此,保险合同的解释除应执行合同解释的一般原则外,还应遵循其自身特有的一些原则,英国法院审理的几个典型判例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比较清晰直观的认识。
简介:不久前,亿安科技,银广夏事件的最终受害者-投资者提出请求赔偿的诉讼,因法院认为尚缺乏受理条件而通知暂停,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我国确实存在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或缺乏操作性的问题,如证券欺诈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失数额的计算确认,讼主体的确定及诉讼方式,赔偿的实现等,要实施证券民事赔偿,存在着诸多司法难题亟等克服,我们主张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先行解决其中若干问题。
简介:目前保险合同诉讼案件日趋增多,为探究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正意图,不少法院采用了语境解释,当事人为证实自己的主张不断地举证,法院慎重地审查"-5事人提出的证据,但法院仍然存在错判的风险,而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增加则是确定的。有时法院采用文本解释,即仅根据保险合同本身也能正确地判案,但诉讼成本大大降低。本文比较了这两种解释方法对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案件准确性以及当事人花费诉讼成本的影响,指出文本解释优于语境解释。
简介: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不得逃离事故现场,并负有保护现场的义务。如驾驶人以身体受伤就医为由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判断其是否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约定的“逃离事故现场”。则应根据其受伤情况的严重性、结合生活经验和通常情理来审查驾驶人离开现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如驾驶人仅是一般的身体伤害或者身体不适,其离开事故现场就医就缺乏合理和必要原因,可认为该行为属于“逃离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可以据此免责。
简介:保险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是中国保险业和保险会计准则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它的实施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人们在对经济后果思考的同时,也对新准则的执行效力和是否能推动中国保险业持续与稳定发展表示担忧。本文首先归纳和总结非寿险业实施保险新会计准则的预期正面经济后果,其次探讨其实施新准则的预期负面经济后果,最后基于经济后果给我们的启示,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自身经营状况的好坏对金融市场的有效发展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就一般意义而言,金融机构必须加强自身内控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同时也需要由中央银行对其经营活动加以规范和引导,尤其是在市场开放过程中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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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对于投保人欺诈性告知的问题,我国《保险法》中并未明确第16条对解除权作出限制的不可抗辩条款与《合同法》第54条第2款关于欺诈行为之撤销权的适用关系,法院在判决和解释上也持有不同的观点。本文从立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对于欺诈性告知,不论是在法律体系上还是不可抗辩条款的设置目的上,
简介: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具体体现于相当的保险基金运动与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上。作为补偿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资金后备形式,保险基金的来源构成和筹措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途径、以及保险基金的使用效果等,与社会再生产总过程诸环节均存在着特定的物质、价值运动联系。
简介: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定价问题。在已有的涉及国有股权的管理层收购案例中,大多数公司是以净资产作为基准进行定价的。作为一个静态概念,净资产无法反映资产质量的好坏以及未来可能的盈利回报。根据公司价值理论和中国管理层收购的特点,针对国际上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七种主流评估方法的缺陷,并在现金流折现方法的基础上,应用不确定规划理论建立模型,可以刻画价值评估中的不确定特征,从而得到更为合理的管理层收购评估结果。
从英国保险判例看保险合同解释的若干重要原则
证券民事赔偿的司法难题及其解决思路
法院审理保险合同案件的两种解释方法比较
交通事故中“逃离事故现场”的司法认定
非寿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预期经济后果分析
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监管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千问题的解释”的几点补充建议
欺诈性告知中保险人解除权与撤销权适用关系问题研究——基于典型司法判例的分析
保险基金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关系
管理层收购过程中的定价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