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独立董事制度作为改善公司治理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引入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代言人,曾被誉为“名利双收”的阳光职业。但是,在上市公司纷纷聘请独立董事满足监管者要求的同时,我们却发现部分独立董事提出辞职,并且这种趋势愈演愈烈。更为有趣的是,很多独立董事在一家上市公司辞职后又到另外一家上市公司去任职,怎么解释这种现象呢?独立董事“跳槽”究竟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激励,还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声誉激励?本文以2001年至2005年75个独立董事的“跳槽”事件为研究对象,分析独立董事任职选择的真实动机。首先,我们回顾了已有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了一个基于经济激励和声誉激励的分析框架。经济激励包括薪酬收入和现实成本付出,声誉激励包括企业知名度、企业隶属层级和任职风险。接着,我们对独立董事“跳槽”的真实动机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独立董事“跳槽”主要考虑的是上市公司知名度和任职风险等声誉因素,而不是薪酬收入和现实成本因素。最后,我们得出结论,片面地强调独立董事的薪酬并不能达到对独立董事的激励效果,声誉机制更能实现对独立董事的激励约束作用。独立董事制度要更好地发挥治理效果。首先要解决独立董事任职并改善公司治理的原动力问题,这就要求形成配套的独立董事绩效评估机制以及声誉激励约束机制,这样才会有培育独立董事市场、改善公司治理绩效的可能。本文的研究不仅从一个全新的角度丰富了公司治理的文献,而且对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
简介:不久前,一封来自北京A工程软件设计研究院(以下称A研究院)的举报信称:原该研究院的部分人员跳槽北京D软件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D研究所)后,违反A研究院内部管理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利用所掌握的软件项目核心机密,通过A研究院的经销渠道和客户,推销与A研究院产品功能完全一致的软件产品。为此,A研究院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权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对D研究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止,并且要求赔偿A研究院的全部经济损失C极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看出构成商业秘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