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与法社会学派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关系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在法学方法论视野下通过分析两派观点不同的原因,可以得出在法的实现中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是耦合互动的,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需要联系国家政策与社会现实,在保持客观中立态度下去深刻把握。【关键词】法学方法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一、两派论战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看来,法律是规范之学,是排除价值判断与道德评价的,他们追求的法律自身的逻辑自洽性,在语义的框架内建构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大厦,在法学家的理性发现中推动社会的发展。他们认为法学是研究实在法的科学,而不管是善是恶的科学,纯粹法学创始人凯尔森在对法律规范的分析中走的更远,他把法和经验事实相隔离,从法的先验结构中推演出纯粹的规范等级体系。总的来说他们强调的是法的法律效果,在中国的刑法体系重建的争论中我们发现了形式主义的影子,似乎与实证分析在背后起着理论支撑的作用。这里的法律效果的好和差是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能否与法律规范的指引相匹配是关键,注重的是法的形式正义,通过看得见的过程满足利益主体的诉求与期待,至于法的社会效果如何则不是这里探讨的标准。法律的让法律来管,道德的回归道德,两者界限明确了,才能彰显出法律的科学性,才能明确的看出法律的效果如何,两者的模糊状态不利于法律的进步与法律信仰的树立……
简介: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0]10号文件精神,适应新世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探索新时期干部培训工作的新途径,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我校组织人员在银川地区部分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中进行了一次干部教育培训效果的调查.调查采取试卷问答、走访座谈等形式,共发放试卷210份,收回130份,召开座谈会两次.从统计的调查结果看,学员对干部教育培训效果主要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对教育培训效果基本满意,这部分学员占被调查总人数的87%;另一种是对教育培训效果不太满意,这部分学员占被调查总人数的13%.根据对学员满意率分析,反映近三年来市委党校在干部培训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存在着某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简介:本文通过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相关概念的辨析,通过探讨这一提法的本意,引用者的目的以及受束的理解,笔者将“法律效果”界定为法律本身对法律行为合法性的评判,将“社会效果”界定为社会各阶层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对法律及其实施的合理性评判,认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载体不应该只是法院的司法行为,而包括普遍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整个社会走向真正法治,趋向和谐的漫长过程,不是某一个机构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因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乃至每个公民的共同任务。法院将其作为自身独自完成的目标是其角色定位的失误。
简介: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规划指导下,林业行政部门积极主动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和管理。贵州林业系统在湿地保护与管理实践中摸索出一系列创新经验,从加强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等多资源的调查、保护、管理,到湿地自然保护区法规建设、队伍培养、控制湿地退化、污染等,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进、后来居上,从而有效遏制了湿地资源功能退化趋势,使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及时保护,实现湿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简介:美国近日修改《1930年关税法》授权美国商务部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是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WTO规则并未禁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因此美国此次修法并不违反其在WTO项下的义务,但美国如果对来自中国的产品按照“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替代国方法进行“双反”救济,依据WTO争端解决上诉机构“对来自中国的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报告,将很可能违反WTO协定的“适当金额”要求,构成双重救济。中国当前最重要的是积极应对现实的“双反”调查,而长远的目标则是争取美国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