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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强制的行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行政机关行政强制类案件败诉的风险系数。分析行政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存在可能导致败诉的潜在因素并寻求相应对策,对推进当下行政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缓和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行使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有效维护行政机关的公众形象,当务之急是明确行政强制类案件败诉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探索降低行政强制执法活动败诉率的对策。

  • 标签: 行政强制权 行政强制执法 无效判决 撤销判决
  • 简介:严以用权作为“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和重点问题。做到严以用,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深刻认识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深刻认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深刻认识个人能力不是手中的权力决定的。二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秉公用、慎重用、依法用、廉洁用。三要用有为、敢于担当,要心中有责、敢于“亮剑”和增长智慧。

  • 标签: 严以用权 权力 担当 领导干部
  • 简介:源自英国法的信托受益在本质上是一种对人权、债权,而非对世、物。从传统角度看,在中国学界普遍存在的双重所有权理论、分割所有权理论均是对信托制度的误读。信托受益的物化也是一个伪命题:无论从破产与执行豁免,所有权基本要素的分离,抑或财产取得的角度均无法得出此结论。在英国法中,受益不具备作为物的普遍可诉性,不能直接对抗任意第三人;衡平法在历史上并未改变英国财产法体系或带来一套新的关于财产权取得和保有的规则;受益也并不是通过对所有权要素的保留和分离而被创设,它只是一个加于所有权上的对人负担。

  • 标签: 信托受益权 双重所有权 分割所有权 物权说 债权说
  • 简介:亲属拒证无论在我国历史抑或外国历史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对人权的保护,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乃至于对一国法律制度的顺利运行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现行亲属拒证制度具有合理性,但是应该在拒证的范围、主体和形式等方面加以变动和限制,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当前法律体系的运行。

  • 标签: 亲亲相隐 亲属拒证权 亲情
  • 简介:保障已核准死刑犯的基本人权在我国有史可鉴,国际上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准,有助于发挥刑法的报复感情绥靖机能。其实现过程中存在一审法院在接到核准执行死刑决定书时不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会见主体被限制,实践中缺乏配套制度最终决定权属不明确,对待已核准死刑犯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在限度之内的”其他要求做法不一等问题。为此,应将对于死刑犯会见家属权利的规定上升到基本法律的高度,必须将告知程序前置于死刑执行之前,执行死刑命令下达后及时通知被执行死刑犯的近亲属、律师,确定相关会见细则问题,确定最终决定归属问题,在限度内的其他要求要有基本原则的指导。

  • 标签: 已核准死刑犯 会见家属权 权利保障
  • 简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宣告劳教制度的终结。自此,原受劳教规制的行为进行分流处置,一部分纳入治安管理处罚,一部分纳入刑法评价,这涉及到刑法规制的犯罪圈的扩大或者说刑罚的扩张。后一种情形中,应当关注并研究刑罚扩张的条件、正当性以及其边界。

  • 标签: 后劳教时代 刑罚权 刑罚权扩张
  • 简介:向物是私法史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最初产生于中世纪教会法,后经奥尔良派法学家的努力而被用于封建法,用来解释被授予封地之人在取得其实际占有前的权利状态。16世纪以后,向物首先在阿佩尔手中转型成为对人权的一般表达,这种观念在越过格老秀斯后一直流行到18世纪,而且对物/向物的二分表达还一度成为法学家重构市民法体系的工具;另一些法学家则回归传统,将向物界定为对物与对人权的中间状态,这种意义上的向物权为《普鲁士普通邦法》所采。随着物与债权区分的最终确立,向物概念消失了,但对"债权物化"的反思,提醒我们需重新考虑捡起这一概念的必要性。

  • 标签: 向物权 对物权 对人权
  • 简介:某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人事任免办法规定,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对"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免。"是否"二字表明主任会议对人事任免有搁置。有人认为,地方性法规赋予主任会议人事任免搁置,违反了地方组织法规定;也有人认为,地方人事任免办法赋予主任会议搁置并不违反地方组织法。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 标签: 人事任免 地方组织法 地方人大常委 一府两院 工作机构 地方性法规
  • 简介:汇编作品定义中的“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并非是指对物质世界材料的汇编,而是指对信息的汇编。如果独创性的选择或编排不能形成独立表现思想或文艺美感的内容,其无法被归入我国《著作法》第3条列举的9类作品,只能作为汇编作品受到保护。因此汇编作品具有“兜底”的作用。汇编作品的表达是以体系化方式呈现的信息集合,因此汇编作品的目录本身不能受到保护。jr-编作品的独创性只能体现在对既有信息的选择或编排方面,而不能体现在该信息的产生或来源方面。如果汇编者独创性的选择或编排方法在被他人用于相同范围的信息时能获得相同结果,说明发生了思想与表达的混同,该汇编结果不能受到保护。如果对信息进行汇编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某种实用功能,其结果仅构成了某种功能性操作方法的组成部分,则该汇编结果也应被排除出保护范围。

  • 标签: 汇编作品 独创性 思想与表达 混同原则
  • 简介:目前我国在民法典编纂方面的最大争议问题之一,就是人格是否应单独成编。这一问题争论的根本症结在于,对于民法上的人格与人格概念的理解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要解决民法典人格体例问题,就必须剖析争议双方的各自观点与理据,同时要从人格与人格的一般概念与具体学科理解上,来辨析民法意义上的人格与人格概念。

  • 标签: 人格 人格权 民法典体系
  • 简介:随着著作产业的发展与繁荣,著作制度面临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现行著作制度对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有所回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间接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但与激励生态文艺创新,推进创造、利用、传播、保护生态作品的绿色著作制度的目标相偏离。因此,有必要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出发,构建著作制度的生态化路径,对现有著作法的立法宗旨以及具体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使著作法朝着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的方向发展。

  • 标签: 著作权 生态文明 生态化
  • 简介:人们总以为家是港湾,孩子的危险都来自外部,却忘了,如果父母不配做父母,他们对孩子的伤害会更隐蔽,更严重,而家也就成了牢笼;当孩子不幸遭遇这样的父母,被家暴,被性侵,以至伤痕累累,有什么办法能帮助他们远离伤害呢?2015年2月4日,江苏徐州一对父母双双被撤销对女儿的监护,这是自今年1月1日《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 标签: 伤痕累累 未成年人权益 就这样 邻居们 江苏徐州 亲生父母
  • 简介:为了应对网络技术给著作保护带来的新挑战,国际立法对侵犯著作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日益加强。反窥我国刑事立法第217条关于“侵犯著作罪”的设置对著作的保护仍局限于传统情况,在网络背景下滞后性显著。为此,建议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归责条件、扩大著作的保护范围、完善定罪情节的规定、对法定刑进行修改与完善,使网络背景下对著作的刑事保护更加有法可依。

  • 标签: 网络著作权 刑法保护 第217条 完善
  • 简介:4月21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作为我国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再次迎来重大战略友展机遇,同时也为津港合作注入了新内涵,对双方优势互补、深化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 标签: 自由贸易 试验区 合作 优势互补 天津 挂牌
  • 简介: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与罚金刑并罚适用、罚金的适用和执行存在若干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操作的困难以及不良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将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易科罚金刑以及罚金刑易科短期自由刑、有收入强制劳动、公益劳动或者社区服务。并且,在条件适当时制定《刑事执行法》或者《罚金法》,在其中规定短期自由刑、罚金刑的易刑处分以及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等内容。

  • 标签: 短期自由刑 罚金刑 易科 执行
  • 简介:中国古代没有产生著作法的根源在于文化结构。物质文化结构上,封建地主制经济没有为文化生产和知识消费提供便利条件,也就无法形成著作立法的经济基础;精神文化结构上,儒家文化重伦理轻财产,塑造统一人格,维护等级秩序,压抑个性创新,没有为著作法建构创造良好的思想氛围。道家、墨家和法家的理论同样没有为著作法奠定系统的哲学基础;制度文化结构上,封建君主专制、文官制度、科举制度和教育制度连结成一张严密的思想控制之网,排斥着著作法所力求保护的自由文学艺术表达。只有尽量消除传统文化结构的不利影响,当代中国才能营造出良好的著作法文化环境。

  • 标签: 著作权法 文化结构 物质文化结构 精神文化结构 制度文化结构
  • 简介:邮政送达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常用送达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对于法院迅速准确送达相应法律文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三方面问题:法院的邮寄送达偏好及忽视代理人送达;当事人送达地址认识偏差及轻视损害自身知情;邮递机构投递不规范,亟待监督与规范。针对上述问题,应分析原因,寻求出立体综合化解决方案,以保障当事人知情与监督

  • 标签: 邮寄送达 知情权 监督权
  • 简介:人体医学实验是现代医学发展的必经环节,充满了未知性与风险性。受试者的权利保护程度决定了人体医学试验健康发展的高度。知情同意是受试者的基础性权利,私法视域中的知情同意本质上属于具体人格,包括了知情与同意两个彼此关联的组成部分。研究者告知义务的完全适当履行是受试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基础,医学伦理审差是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基本保障。违反告知义务,研究者须承担违约责任或推定过错侵权责任。

  • 标签: 人体医学试验 受试者 知情同意权
  • 简介:女性继承的制度建构,经历了性别平等逐步消解性别歧视的社会发展进程。原初社会女性神圣及诸子均分德性的道义判断,使女性继承的初始享有占得先机。而男尊女卑、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与深化,使女性继承遭遇排挤与遮蔽,引发女性继承与性别平等的继承以及崇男抑女的男性继承的道德疏离与制度疏离。只有重塑人格平等、意思自治、弱势关怀、社会本位的价值基础,才能建构社会性别平等的继承制度体系,并在继承观念的矫正与继承立法的干预下,实现女性继承的回归与保障。

  • 标签: 女性继承权 制度建构 性别平等 立法干预 观念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