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是以习近平为同志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阐明了以坚持政治领导为核心的党内生活的根本特性和基本运行机制;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阐明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历史使命与实践规律的有机统一;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阐明了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范畴下的理念、方向与关系;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阐明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实践方针和实践特色。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要创新体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实践载体,要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简介:《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极具中国特色,其规范构造虽然通俗易懂,但在立法技术上付出了重复立法的代价。下调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旨在减轻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先天缺陷。年龄界限下调得越低,越利于缩减这种缺陷。其第21条所作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新增规定,是对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缺乏深入理解的产物,属于无益有害的立法“创新”。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拟制与未成年人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在一个条文中更能揭示拟制制度的规范目的,并有助于消除关于拟制制度的错误理解,然而,立法者却于最后时刻放弃了创新追求。总体而言,《民法总则》在承继《民法通则》的规定上因循守旧之气过重,变革动力和能力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