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在电子通信数据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重要辅助工具的背景下,欧盟出台了《2006/24指令》,旨在统一各成员国关于留存电子通信数据的法律规定。然而,这一指令却遭遇侵犯基本权利的指控。在C-293/12和C-594/12,爱尔兰最高法院和奥地利宪法法院分别向欧盟法院提起审查该指令效力的“先予裁决”请求。欧盟法院认为,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52条第1款的规定以及欧盟法院的既有判例,任何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都应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符合更为严格的比例原则的要求,亦即,应将侵权行为限制在为追求立法目的之“严格必要性”限度内。欧盟法院认为,虽然《2006/24指令》本质上是为了追求打击严重犯罪的公共利益,但是其关于数据留存的具体规定过于宽泛,已经超出了“严格必要性”的限度,据此判决该指令无效。

  • 标签: 电子通信 数据留存 比例原则 隐私权 个人数据受保护权
  • 简介:判案书1.这是一宗涉及残疾歧视的案件。原告人在1997年被香港政府聘请为助理文书主任。在2008年6月,公务员事务局以公众利益为理由,着令原告人退休。在过程,原告人投诉,他因为残疾而受到被告人不公平的对待。故此,他要求被告人公务员事务局赔偿损失及容许他复职。

  • 标签: 香港特别行政区 判案书 2010年 第7号 法院 2008年
  • 简介:如果有人说他手上有藏宝,一夜之间能使你成为百万富翁,你一定认为这是天方夜谭。然而,这荒诞的交易,在文明社会的今天却真真切切地发生了。江某高校的3位大四的学生,为了给自己毕业后创业积累资金,竟然用12万元巨款,从骗子手中买下这份藏宝。随即,10名大学生卷入这起荒诞的诈骗案,从而震惊中国教坛。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判决。

  • 标签: 大学生 藏宝 心智 中级人民法院 百万富翁 文明社会
  • 简介:《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种法人类型来源于我国单位体制的单位类型,并非基于公法人与私法人相区分的法律原理。因此,这种私法人的类型化混淆了公法人、公法组织与私法人,缺陷甚多。根据公法人理论,应该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几类社会团体法人定位为公法人或公法组织。而未来民法典的私法人则应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大类型,前者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后者则包括由私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

  • 标签: 单位 公法人 公法组织 私法人 类型化
  • 简介:一、概述甲对运输工务司司长在上诉人针对承揽工程执行情况的评分表提出的诉愿作出的默示驳回行为提起撤销性司法上诉。透过2012年10月25日的合议庭裁判,中级法院以该行政行为不具可司法上诉性为由驳回了上诉。

  • 标签: 中级法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 合议庭 裁判 终审 行政行为
  • 简介: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 标签: 司法保障 创新 航船 海河 六中全会精神 结构性改革
  • 简介: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进而与其约定服务期和培训费用返还义务的,此类约定不得有违诚信原则。实践,首先,要注意把握培训是否达到约定服务期的门槛。其次,还要考察服务期期限的合理性,主要看它是否与培训期限、培训费用成比例。最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有义务返还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用人单位继续发放工资的,应当区分培训是采取脱产还是非脱产的方式,判断工资是否属于培训费用。

  • 标签: 服务期 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费用
  • 简介:讽刺是现实主义作家常用的文学样式,我国作家钱钟书在长篇小说《围城》即巧用讽刺手法,勾勒了一帧帧令人捧腹的人生漫画,勾画了一幅幅知识分子的群丑,使作品成为古今中外讽刺小说中独特的“这一个”。

  • 标签: 犀利 深刻 讽刺画 群丑图
  • 简介:2006年12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新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九版,新增132个可申请商标的项目。与第八版相比,第九版删除了88项商品和服务分类。在新增的分类,基因芯片(DNA芯片)、一次性盘子、祭祀用的香、文身器、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等新兴服务行业都可申请商标注册。根据第九版商标分类.商标局将对现行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调整,使类似商品和类似服务的划分将更加明晰。该分类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此后从事因特网聊天室、个人背景调查、价格比较服务、代购服务等新兴行业者都可申请商标。

  • 标签: 商标注册用商品 国家工商总局 服务分类 商标局 类似商品 DNA芯片
  • 简介:<正>一、中国海域使用权的概念及分类(一)海域使用权的概念中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在本条,中国《宪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海域的权属,但是,从立法的精神上看,本条所列举的诸如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皆属于自然资源。虽然这里没有明确将海域列举其内,但是,一个"等"字,就等于说明了凡是从性质上属于自然资源的天

  • 标签: 海域使用权 他物权 国家所有权 渔业权 地役权 空间利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