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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我国迎来了民法典编纂的新高潮。虽然我国民法典将努力延续民事部门法的立法传统,但依然要面对体系的构建问题,以便协调民法典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在《民法总则(草案)》公布的背景下,民法典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从民法典总则到民法典分则再到整个私法,民事权利要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民事权利要素的讨论通常隐藏在民事权利本质论之中。一方面,民法典总则作为民法典乃至整个私法的“公因式”,以民事权利要素为体系基础;另一方面,民法典分则以典型民事权利为基础,要求高度独立性和体系完整性,分则是民事权利要素分化的结果,同时构成了流动性私权体系的基础。

  • 标签: 民事权利 民法典 权利要素 权利体系
  • 简介: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本身存在许多弊病,使得再审程序运行不和谐,以至于对整个司法造成了不和谐,同时制肘着司法构建及维护和谐社会的能力。面对这种现象,民事再审制度的重新审视与重构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 标签: 民事再审制度 和谐社会 检讨 语境 再审程序 司法
  • 简介:《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可以从政治决定与政治推动、立法进程、学者和公众参与三方面进行阐述。《民法总则》在承继《民法通则》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又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其规定具备体系性与合理性。《民法通则》以来的中国民事立法,曾受到德国民法和前苏俄民法的影响,但是探索和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道路。《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提升了公民的人身权地位,实现了维护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与财产权平等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充分体现了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时代特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发展理念。

  • 标签: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的立法过程 《民法总则》的主要特色
  • 简介:国民待遇原则是国际社会普遍适用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的国民待遇制度的立法主要涉及一般民事权利、投资权、对外贸易、税收、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等方面.目前我国的国民待遇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如"超国民"待遇、"次国民"待遇的存在.因此,我国一方面要淡化优惠,另一方面要减少限制,建立"对内、对外统一"的法律体系.

  • 标签: 国民待遇制度 中国 投资环境 外资企业 法律
  • 简介:国民事审判制度变革,不仅与政治、经济因素有关,更与文化因素有着重要的关联。我国传统诉讼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变迁,主要反映在:第一,权利意识的复识;第二,平等意识的增强;第三,正当性意识的转变;第四,非诉意识的退却。这种变迁可能与旧的民事审判制度产生冲突。这种冲突可能对我国民事审判制度带来的影响:牵引与诱变。

  • 标签: 诉讼文化 文化变迁 民事审判制度 冲突 制度变革
  • 简介:起诉状的程序功能和内容是由诉讼的构造、诉答程序的功能、诉讼标的理论、判决效力制度、司法的经济性问题等共同决定的.我国起诉状的功能转型与内容再造应当与审前程序设置的整体目标相一致,同时兼顾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弱化起诉状对于法院司法管理的辅助功能,减轻原告的法律论证负担,强化起诉状特定案件事实,促进争点整理方面的程序性作用;同时应当增强起诉状在内容方面的弹性,完善起诉状修改的程序.

  • 标签: 起诉状 诉答程序 争点整理
  • 简介:政府采购可以实现节约财政支出,调节经济,提供公共产品等功能,政府采购行为应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进行,并应接受监管,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在监管制度的设计存在很多缺陷,应当予以完善。只有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才能防止权力寻租,才能使得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采购”。因此,应从政府采购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采购监管的统一立法原则、设置统一的监管机构的角度,构建起一种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公权监管与私权监管、事前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

  • 标签: 政府采购监管制度 监管主体 监管对象 监管方式
  • 简介:符合采购资金来源公共性标准、非竞争性标准和企业经营项目的公共利益性标准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均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合同与行政合同既有相似的地方,但也有十分明显的区别,不能认为政府采购合同就是行政合同。政府政府采购合同中如违约,我们应当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要适当限制政府的责任范围。通过规定政府采购机关的注意义务、合理说明义务和对政府的忠实义务等,使政府采购机构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时做出合理的说明,并对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赔偿,以此保护政府采购合同中对方当事人的权益。

  • 标签: 政府采购 主体 政府违约责任 相对人保护 政府采购合同
  • 简介: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究竟属公法契约还是私法契约,理论界观点不一,其争议根本上源于公法契约与私法契约本身的界限不清。本文在对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形式进行介绍和分析的基础上,从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主体的特定性、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目的的公益性、政府特许经营协议适用规则的公法属性入手.分析了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性,认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是一种行政性(或公法上的)契约,是借助契约手段实现行政目标的行政合同。

  • 标签: 公法 行政性 私法 契约 政府 适用规则
  • 简介: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具有保证环境质量的责任。政府的环境质量责任是一种积极责任,需要政府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也具有可诉性程度低的特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要求政府保持符合标准的环境、及时修改环境标准、采取一定的行动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政府环境质量的责任方式主要有政治责任、司法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 标签: 环境质量责任 积极责任 政策目标 可诉性 责任方式
  • 简介:责任政府既是一种价值理念又是一种政府制度。若从思想史与政制发展史的双重视角追溯责任政府在西方的历史,可以发现古典时代的民主、法治、混合政体观念与实践为责任政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与历史记忆,中世纪分权化的社会政治结构、立宪主义以及议会的萌芽则为责任政府在近代的兴起提供了关键的社会条件与发展契机。随着近代契约论、功利主义等思想的兴起,近代国家在封建秩序中孕育形成,责任政府理论与实践最终在西方的立宪政体中确立,成为评判现代政治合法性的重要准则。

  • 标签: 责任政府 民主 法治 政制发展
  • 简介:就我国民法典应否设立债法总则的问题,学术界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并各自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债法总则作为统帅债法规则并指导债法适用的总纲,应当为我国民法典所确立。这既是债法总则的功能使然,也是由风险社会中的民法定位决定的,而且还是我国民法典借鉴域外同类立法经验的理性选择。我国未来民事立法过程中,应当努力修正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总则之间的关系,使后两者适应债法总则存在及适用之需要而做相应的修剪与调整。在我国民法典之债法篇的具体安排上,应当将债法总则作为单独的一章列于债法篇之首,并依次规定各种具体债。

  • 标签: 债法总则 民法典 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
  • 简介:民事送达具有“粗疏”的鲜明特征,并体现在邮寄、直接、公告等各种送达方式之中。“粗疏送达”从外在视角看是由司法资源投入相对不足引起的,从内在视角看送达制度规定的不合理、复审监督的宽纵含糊等则加剧了这一现象。因为送达的粗疏产生程序保障瑕疵,极易引发当事人的不满并经常导致民事裁判被二审或再审撤销,既使民事裁判丧失终局性与公信力,又难以通过程序实现正当化。为了改革“粗疏送达”,除了提升司法在宏观资源分配格局中的位次之外,还应通过对现行制度作合理化改革,提高司法资源的使用效率,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审判监督,逐渐实现“有限责任-精密司法”的新制度均衡。

  • 标签: 法院送达 精密司法 有限责任
  • 简介:本文着眼于德国、法国民事诉讼法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职权主义上的某种渊源性,分别对它们之间的处分原则、辩论原则的内容及改革进行了介绍,并作制度和背景上的比较,力图以德、法处分原则、辩论原则的精要弥补我国处分、辩论原则的不完善之处。

  • 标签: 处分原则 辩论原则 比较 完善
  • 简介:罗马法以财产和地域为基础的身份人格,人的伦理价值被排斥于人格的构成之外,罗马法上的“财产”之享有,乃是“人格”享有之标志。在古典自然法学说和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的理性与价值得以在实在法中成为人格的基础,财产要素在人格基础上被摒除。较之于法国民法总体财产的“财产能力”或者“财产权利能力”本质而未能扬弃强烈的人格的伦理性,德国民法中的权利能力彻底张扬了人格的权利载体意义,并且为民法的发展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从而可以说,财产、伦理要素从人格中不断剥离正是人格平等的历史进程。那种将财产作为人格要素的认识,乃是以否定人格平等的近代法律的基本价值作为代价的。

  • 标签: 人格 财产 总体财产 权利能力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代表人诉讼只简单地写了两个条文,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民事诉讼实践中产生了颇多疑虑。修订完善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完善立法,改变近几年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盲区,无疑有重要的作用。本文系统论述了诉讼代表人诉讼的称谓,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构想。

  • 标签: 代表人诉讼 界定 立法完善 构想
  • 简介:国民法典起草工作的重新开启,不仅是我国法治强国梦想之舟的重新扬帆启航,更是我国法治进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性质的大工程。民法典的编纂需要理性思维和科学精神的支撑。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具有二十一世纪特质的共识之下.我们需要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民法典的编纂质量上。我国民法典的编纂需要首先从理论上解决如下几个重要关系.即未来民法典与现行立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及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民法典编纂与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与社会习惯的关系、民法典编纂独立委员会与法学家及立法工作委员会的关系。这些关系如果在理论上依然处于混沌不清的状态,民法典编纂的质量就难以保障。

  • 标签: 民法典 民法典编纂 关系 民法典编纂独立委员会
  • 简介:2002年12月23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国民法典草案(审议稿)”进行了“一审”(以下简称民法一审稿),意味着民法典制定正式提上立法日程。此后,促生了多部学者版“民法典建议稿”。

  • 标签: 民法典 制定 现代化转型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