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公正是衡量中国法治水平高低的关键维度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中国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院改革应着重在五个方面进行突破:审判独立、严格司法、有效监督、提高素质、锐意创新。审判独立是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问题的焦点,严格司法是对具体司法行为的基本要求,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解决司法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能更好地发挥法院的护航作用,加强实践和理论创新使法院能更好地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司法改革经验需要不断总结,并上升为司法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正是以“实践、实证、实验”为方法论特色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重大任务。
简介:司法责任制是指基于司法的属性而产生的一种责任体系,不仅包括法官的责任担当与责任追究,还包括法官享有充分独立的司法裁判权。而且,司法责任制作为一种责任体系,应当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司法规范性文件相呼应。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基于公正裁判的立场,司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及对错误裁判的问责。然而,由于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司法责任制又不同于一般的责任追究制度,其对作为司法主体的法官具有更高的伦理要求和道德期望。在此意义上,司法责任制的价值目标不是进行事后追责,更在于培养与遴选好的司法官,走司法官职业化之路。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在民警编制有限的条件下,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成了我国不少地方的选择。近年来,我国多数地方招录了大量的辅助人员参与到警务工作的服务和管理当中,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各类警务辅助人员400多万人,在一些发达地区,民警与警务辅助人员的比例达1∶3以上。司法实践中,这些辅警力量辅助公安机关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缓解了警力不足,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一定的社会就业率,促进了社会稳定。但是,长期以来辅警队伍管理模式仍游离于规范化之外,极易导致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因此,加强辅警队伍建设、规范辅警管理,是当前深化公安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