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法学学者的随笔集对于学习法学的学生来说,无疑是清新的,因为成年累月看到的都是学者以非常"严肃"的文字写就的内容"沉重"的法学著作或者教科书。随笔集相对"随意"的文字和相对"轻松"的内容,是学生认识法学"另一面"的一种方式,也是学生了解该学者"思想精髓"的一种途径。张卫平教授的这本随笔集,仅从书名——《法学蓝调》即可看出作者的用心。蓝调——Blues,作为一种起源于美国的黑人音乐,内含忧郁、自我、感伤、反叛的情绪和意蕴,音乐即兴、随意。作者将书名取《法学蓝调》,大概也是借用音乐蓝调的这些特点,表明这本随笔突出的是自我心境的即兴、随意的表达。当然,这只是作者的自谦、自抑表示。实际上此书中的许多内容均是凝思、长考之果。此书虽有那么一点点忧郁、感伤,但总体上是乐观向上的和充满自信的。《法学蓝调》是继《锁话司法》、《知向谁边》之后,张卫平教授的第三本随笔集。这本随笔集承继了张教授的一贯风格,以丰厚的人文社科知识为基础,将生活中发生的大事件、小话题与法学、法律联系起来。同时,《法学蓝调》也表达了
简介:毒品问题的蔓延严重影响云南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成为云南实施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毒瘤。因此,须根据云南禁毒斗争的实际,实施"预防为主"战略,减少毒品需求;扩大"堵源截流"战场,遏制毒品流通;构建"戒毒新模式",降低毒品危害;加强"国际合作",减少毒品供应战略。围绕云南禁毒战略重点,开展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在政府设置独立的禁毒委员会;尽速修订《云南省禁毒条例》,完善地方性法规;尽快实现缅北地区的边境开放,加快沿边地方经济发展步伐;对缅北特区政府施加政治经济压力,减低毒品渗透压力;加快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体制转变,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西双版纳、普洱公安机关禁毒力量,强化专案侦查;在宁洱县设置固定公安边防检查站,实现双向查缉的禁毒措施,把握禁毒斗争主动权。
简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关于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从现行前科封存的适用范围和消灭程度来看,与其他国家的前科消灭制度相比,这是一种不完整的前科消灭。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消除歧视、避免偏见、着眼未来,为未成年犯罪者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者今后在学习、入伍、就业等方面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机会。通过对犯罪记录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权、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结合域外立法经验,建议构建完整的前科消灭制度,将前科消灭的程度从"封存"深化到"消灭",将前科消灭适用的范围从"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到"犯罪人、所有刑罚(特殊犯罪除外)",并设置一定的消灭考验期,与我国的缓刑制度、累犯制度形成衔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予以前科消灭,在法律上将其恢复为"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让其不再被终身贴上犯罪的标签。
简介:模糊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瑕疵,需经特定的程序予以重新确认的债权。模糊债权属于法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模糊债权的前提是原始债权已经产生。当事人之间,基于某种经济法律事实,形成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从而使债权人享有债权,该债权即为原始债权。所以,从一般的法律关系来看,原始债权是客观存在的。如:由销售一部汽车给乙,乙应当付汽车款8万元,但未支付,甲因此享有8万元债权。(二)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假疵,该想疵为债权人最终实现债权设置了障碍。所以,模糊债权是实现债权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原始债权的异化和演变,这是模糊债权最显著的特征。如:乙欠甲汽车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