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环境既给版权制度带来了巨大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环境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有利于降低作品的交易成本,也便于版权人通过技术手段保护和管理版权。与此同时,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导致的后果日益严重、侵权行为从职业化走向大众化,对直接侵权者的版权执法难度增大,创作和传播活动从专业化走向业余化,传统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规则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而部分版权人也有滥用技术手段的倾向。对此,需要变革和发展现有的版权制度。其中确立系统化的"第三人责任制度"、改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规则、完善保护与规制"技术措施"的规则,以及适当增加著作权犯罪的类型、加强集体管理组织的建设、支持建立作品新型商业交易模式并鼓励高技术含量的版权相关产业发展都是重要措施。
简介:当前,我国有的法院为使其司法裁判回应民意,在司法过程中出现了直接以政治化手段解决本应由司法手段解决的纠纷、不依据法理寻找和适用裁判规范、不依据法理阐明裁判理由等不讲法律和法理的问题。法理是确保司法裁判在法治框架内回应民意所不可或缺的手段。这一方面与依行政意志和常理回应民意具有局限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价值判断和词语技术方法密不可分。法官依据法理通过疏导、说服和鉴别、吸纳民意,以及通过寻找、解释或创制方法形成体现民意的裁判规范等方式,能使刚性的法律得以柔化,使司法真正发挥社会调节器的作用。然而,法理自身又具有专业性、主观性和争议性等有限性,对此我们应当通过修辞方法予以弥补。
简介:与我国现行的证据规则相比,英国证据法有着其自身的特点:首先,渊源不同。我国证据规则皆为成文法的规定,而英国的证据法则由判例法和成文法两部分组成;其次,分类不同。我国立法机构针对不同的诉讼设定了不同的证据规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