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的经济改革发展背景下,全面调动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就必然涉及到农村经济的进一步改革。中国是农业大国,要想进一步的发展,农民从土地中解放才能更好的解放生产力。而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根本,就是财富的来源。宅基地作为中国特有的一种土地利用方式,为农民的摆脱束缚提供了物质基础。法治社会的构建,使得农民的维权意识增强,他们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要求给予他们权利的保障,就必须从基本的宅基地确权着手,逐渐扩散到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而宅基地现存问题就是宅基地流转的问题,虽然宅基地流转的问题一直存在,但由于新的土地政策、新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提出,由此也有一系列的新问题随之而来。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重新定位农村宅基地的流转问题。
简介: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政府首次正式承认了“土地流转”的合法地位。目前,全国平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比例约为8.7%,流出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总数的9%。可见,土地流转作为一项土地改革的重要举措已在全国开展起来。本文简要分析现行土地流转模式的利与弊,希望可以为其他地区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中选择适合本地流转模式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