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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位是全省知名的致富能手,一位是名扬省会的助残模范。他们是行唐县宏丰葡萄种植示范基地的经营者、热心公益的夫妻档段军法、贾茹。

  • 标签: 行唐县 军法 夫妻 公益 热心 唐人
  • 简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重要指标。但是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不足。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公布,在《试点方案》确定的案件范围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重点。

  • 标签: 少数民族地区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试点方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保护
  • 简介: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试点期间,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但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角色定位、适用程序、举证责任等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定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目前,亟需梳理两年来试点工作遇到的实践问题,并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律属性和职能定位,统一对相关问题的认识。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监督 基本原则 实践问题
  • 简介:公益诉讼的本质是民治,其需要有民主政治和独立司法的环境,需要有成熟市民社会的力量支撑。然而,中国至今还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一元化政治体制又难以认同、接纳公益诉讼;传统文化更是从精神上抵制公益诉讼。在这种环境下移植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即使能遂人心愿,其结果也很可能只是一部“死法”。但是,公益诉讼是封中国目前主流社会病态很有针对性的一剂良药,所以,即使是“死法”.也值得移植,因为法能良化公益诉讼的生存环境。

  • 标签: 公益诉讼 市民社会 不适性
  • 简介:当前,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已经展开。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框架已经基本确立,但框架中的一些具体程序设计还存在一些问题。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试点案件范围应适当扩大;诉讼参加人应多样化,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身份应进一步明确;现行的诉前程序的规定存在瑕疵,有碍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关于诉讼费用的缴纳规定仍需进一步细化。

  • 标签: 检察院 行政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人 诉前程序
  • 简介: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展示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等党的纲领性文件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巨大推动作用,也显现了法律规范缺失导致司法实践所面临的种种问题.通过借鉴多国公益诉讼的立法例和对我国提出行政公益诉讼的依据分析,公益诉讼的界定采取个案判断法更为可取,当前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在个案中采取排除法、二分判断法和限定领域法进行判断.通过对该案的反思,应当尽快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案件的启动方式及前置程序.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行政公益诉讼 依据 范围 程序
  • 简介:2015年1月1日,原告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某槊与谢某锦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在新《环保法》施行的第一天正式起诉并立案受理,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几个实践难题都在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对今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作用。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本案中得到了积极有效的应用,今后应当通过立法途径构建和完善专家辅助人的主体资格、诉讼地位、权利义务、出庭程序、意见效力、选任监督、运行保障等相关制度,从而保证具有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案件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理,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 标签: 新《环保法》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专家辅助人制度
  • 简介: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对在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如何强化调查核实权的保障措施具有强烈需求.实践中,行政公益诉讼中的检察调查核实权存在采取的调查核实手段单一、缺乏保障措施等问题,导致检察机关在案件事实认定及制发检察建议对象的认定上存在一定障碍因而,有必要通过强化人员配置、完善保障措施等方式强化行政公益诉讼中调查核实权的行使,从而为及时充分保护公共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调查核实权 保障措施
  • 简介:被告人杨明基,男,34岁,原系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边防分局三灶边防大队副大队长,1993年8月24日被逮捕。被告人专儒,男,29岁,原系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南水边防派出所干事,1993年8月24日被逮捕。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明基、寿儒犯走私罪,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标签: 提起公诉 广东省珠海市 边防派出所 走私犯罪 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确定应依据民事诉权理论,重点在于应使实体权利能够得到司法的保护,并且使诉权能够得到合法、有序的行使。本文认为,实体权利义务主体行使相应的诉权是首要的、通常的诉权行使方式,在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不适合行使诉权的情况下考虑诉讼担当。我国首先应完善环境实体权利的确认与设置。行政主管机关、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可以在其职权或所代表的权利范围内行使对应的诉权,个人仅可以在与其有关的利益范围内提起广义的环境公益诉讼。在诉权冲突的情形下,应设立督促起诉等配套程序。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主体 诉权 督促起诉
  • 简介:<正>目次一、案情简介二、法院裁判三、法理评析一、案情简介原告: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下称赫哲族乡政府)。被告:郭颂。被告:中央电视台。被告: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下称北辰购物中心)。原告赫哲族乡政府因与被告郭颂、中央电视台、北辰购物中心发生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标签: 当事人适格 北辰购物中心 适格当事人 著作权纠纷 提起诉讼 法院裁判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尤其是行政诉讼中,原告适格问题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事项。欧盟各国以《奥胡斯公约》及欧盟指令为轴心,通过各自的公益行政诉讼制度建设,如民众诉讼制度、制定特别法承认团体的原告适格,或通过扩大传统的利益概念,扩大法保护的对象等不同方式达到扩大原告适格的目的,实现公约所保障的司法参与权,使得司法保障成为环境政策中不可欠缺的制度性手段。

  • 标签: 环境法 公益诉讼 原告适格 欧盟法行政诉讼
  • 简介:培育种子与使用种子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关涉育种者的智力财产、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利益,德国的品种保护从国家、国际和欧盟三个层面出发提供制度框架。作为功能性手段的品种保护包括保护植物种植者,以保证可持续营养供给安全和通过品种保护法上的育种优先权与专利法上的排他性权利保护在激励竞争开放型研究上的公共利益。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应当对农业上的品种保护和专利保护进行界分,并结合欧洲专利局扩大申诉委员会的解释说明方法的可获专利性与植物的可获专利性。此外,对欧盟法的品种保护权和美国法上的专利权中的自我复制(Nachbau)现象进行比较。最后,必须强调,品种保护制度对提高农业产能、协调利益冲突、推动种子研究、满足人类营养需求均有推动作用。

  • 标签: 品种保护 专利保护 利益冲突 自我复制
  • 简介:每年的三四月份,总是教书匠最忙的时候,改卷、面试、看论文,一直静不下来读建平先生的大作(下简称文)。文对我的《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不可行》一文的异议是以逻辑分析开道的,而逻辑的合理性不像集市上的青菜萝卜那样摊在面前,而是必须仔细梳理和辨别,才能做出判断。“五一”长假使我能够将文“从头到尾认真读了几遍”,“通观全文,所述之处不无问题”,不是别的,还是逻辑问题。

  • 标签: 逻辑分析 企业法人所有权 林建平
  • 简介:2013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吴希经过60余次“家访”的不懈努力,使村委会与19户村民的草场承包纠纷得以调解。如今,19户村民见到吴希时就会聊上几句,感谢吴希缝合了他们与村委会的关系。

  • 标签: 尽善尽美 审判委员会 法官 人民法院 张家口市 承包纠纷
  • 简介:环境问题凸显,环境公益诉讼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关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屡屡出现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席,引发了学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争论。2011年民诉法修改草案再一次将这一争论引向高潮。本文依据尼尔·麦考密克关于二次证明的内容,就后果主义原则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进行考察,发现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有利于环境公益之实现、公平正义之实现,与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相一致;从协调性原则角度考察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与其法律监督地位和现行法律以及私权的自由处分均无冲突。因此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成为一项规则或法律依据应当有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中立法协调中面临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建议,认为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地位属非诉讼监督的法律监督,其身份属于公诉人身份,而反诉制度理论上可以适用但实际上却缺乏适用的条,裁判的既判力应当区别对待以及调解或者和解可以适用等。

  • 标签: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后果 协调性
  • 简介:法律援助作为制度福利的一种,对其有着多种不同声音的评价。丹宁勋爵对法律援助的批评具有代表性。只有将具体的法律援助行为纳入公益法律进程中去才能对回应各种批评意见。文章从社会保障思潮的演变、法律职业主义理论与律师职业伦理的张力三个方面理性分析了公益法律援助的价值、根源与运作模式。

  • 标签: 公益 法律援助 法律职业 社会福利 职业伦理 律师
  • 简介:行政公益诉讼具有很强的复杂性、专业性,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又是一种"偏柔性"的法律监督方式,监督难度、监督复杂性、监督阻力普遍较大,牵涉利益广泛,因此必须通过开展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要性审查,提高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提升检察监督权威性.构建起较完整的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要性审查制度需要探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现象的构成要件,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必要性审查的步骤、具体程序、关键问题.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必要性审查
  • 简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改革旨在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党中央强化公共利益保护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把握机遇,深刻理解制度改革的内涵,积极适应发展需要,贯彻执行《决定》提出的新要求,力求构建完善的行政公益诉讼体系。

  • 标签: 检察机关 行政公益诉讼 现实需要 制度构建
  • 简介:今年以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接连办理4起发生在校园周边旅馆内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身心权益暴力犯罪案件,引发各界关注。针对这一现象,该院办案部门及时撰写《校园周边旅馆违法经营诱发暴力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频发亟待加强专项治理》情况反映,并向公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截至10月22日,该县公安部门通过开展校园周边旅馆专项整治活动,对境内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3家旅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院通过调研发现旅馆及工作人员在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有下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未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学校联系、未向派出所报告、允许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未对来访的未成年人进行登记。旅馆及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及《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规定。该院认为,涉案旅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地点,反映出公安机关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遂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向县公安局发出盐城市首例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处理,并加大对校园周边旅馆业违规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监管力度。

  • 标签: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行政公益诉讼 江苏省 《治安管理处罚法》 首例 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