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别居原为基督教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在基督教教义上,夫妻关系为神作之合,神圣而又自然。但也会有人不接受种的祝福打算离婚,学者称之为“不得已的害恶”(necessary.vil)。①因此,基督教会不能不就婚姻神圣与离婚两大问题给予妥善的解决。教会重视婚姻的维系而反对禽婚,但对于夫妻事实上的别居实无力禁止。于是,一方面禁止离婚,另~方面又下得不承认别居以作为补救措施。因此中世纪的别居是为了达到禁止离婚的目的不得已而实亏的制度。目前,除少数国家仍受宗教影响禁止离婚以外②(这些国家也正在逐渐改革),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承认离婚自由。但别居制度并未因此而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无论是普通法系的英、美,还是大陆法系
简介:<正>一、Know—How与专有技术“Know—How”一词被引入法律领域后,至今仍没有统一定义。在美国,Know—How与Trade—Secret经常在合同中交互使用,而英国的一些学者和判例认为,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前者不是独立的技术,它必须依附于某项专利或某项商业秘密,作为实施主要技术时所必备的经验性技巧而存在;后者则指独成一体的或一整套的专有的秘密技术。但国内外大多数学者认为,Trade—Secret与Know—How是同义词,不妨以Know—How来统称一切秘密的技术,包括商业、管理、技术在内的各种秘密。在我国,对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