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法是什么法?治民法还是治官法?控权法还是保权法?抑或是平衡法?行政法的功能是什么?维护公益还是保护私益?规范管理还是保障服务?抑或是兼顾二者?近年来,行政法学界开展了一场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讨论,形成了若干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尚不足以称为“学派”),如“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服务论”、“公共权力论”、“政府法治论”等。为了加强各种观点、主张者之间的相互交流,使之互相了解对方的论点、论据,以便更好地开展学术争鸣和相互取长补短,逐步达成应当和可能达成的某些共识,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行政法教研室组织了这一笔谈会,邀请行政法学界几位“有见之士”,概要地谈谈他们各自对行政法理论基础之己见。来稿我们作了若干删节和文字修改,笔谈题目也是根据各位学者来稿的内容确定的。
简介:量能课税原则作为税法基本原则,已经在以意大利为代表的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积累了丰富的应用经验。量能课税原则是社会共同责任原则和平等原则在税法中的具体化。其中,捐税能力是一种经济能力,具有自有性、真实性和现实性的特征,在确保国家税收利益的同时,对征税权亦起到限制作用,而这一对纳税人的保护功能还体现在可以防止纳税人财产被征税过度侵蚀。此外,量能课税原则亦可以在间接税中适用,与受益标准在税法中并不对立,与税收政策工具的使用具有统一性,对税收程序(诉讼)法亦产生影响。我国新一轮税收法制改革已经启动,税制结构优化以及《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税》立法、《增值税》立法、《环保税》立法、《税收征管法》修订等需要在量能课税原则的指导下协调进行。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医疗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行为等特殊侵权行为日益增多,对行为要素提出了更高的权责分配要求,这就需要从立法层面确立其归责原则和举证制度。而归责举证的实质是要强调行为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和标准,通过揭示归责的原因或隐藏在致害背后的缘由,探索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确立多元的救济机制为受害者提供更加全面的补救体系,正是研讨特殊侵权行为归责举证的初衷与目的。医疗行为引起的特殊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机构应对损害事实不是由该医疗行为造成的承担证明责任,但这并不是说患者完全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除医疗机构过错推定的法定情形之外,对其他的事实患者还负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虽然这种归责举证存在弊端,但立法上建议制定《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法》,在实践上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在处理某种特殊侵权行为时,应考虑其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异于其他特殊侵权行为的要件或法律效果,其举证重在于此,使归责举证的规则日趋完备。
简介:在2001年Auld勋爵《对英格兰和威尔士刑事法院的评论》、2002年刑事司法白皮书《所有人的正义》以及英国法律委员会近年的相关报告的指引下,十年来英国相继颁行《2003年刑事审判法》、《2012年刑事诉讼规则》及其他相关刑事法规。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英国刑事证据制度出现了令人瞩目的变化:首先,重新平衡被告人和被害人证人之间的关系,更多地向被害人和证人倾斜,允许在庭审中将针对被告人被控罪名的相关不良品格呈交陪审团;其次,更加依赖庭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法官对陪审团的指示;再次,允许陪审团更多地接触证据,运用常理决定证据的价值;最后,注重保护证人尤其是被害人证人的作证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