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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渝府发(2005]111号)规定和要求,为了尽快建立集中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申报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统一我县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标签: 社会保险登记 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程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綦江县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简介: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沪府发[1995]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作如下调整:

  • 标签: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整 个体工商户 养老保险费基数
  • 简介:各区、县劳动,各行业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地方税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沪劳保就发(200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和劳务型公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本市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意见》中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有关内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 标签: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 公司意见 劳务用工
  • 简介: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有关单位:为有利于参保人员特殊疾病就医后,自主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人员特殊疾病就医后,可持处方到确定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为此,我制定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定点购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管理暂行办法 市级统筹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北部新区产业促进:2005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和建立全市统筹工伤保险制度的第二年,是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参保覆盖面稳步扩大的一年,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发挥了保障职工权益、分散企业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 标签: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制度 保险工作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重庆市
  • 简介: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北部新区产业促进: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努力,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努力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扩大了参保覆盖范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 标签: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工作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重庆市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简介: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根据《重庆市劳动重庆市卫生重庆市中医管理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劳发[1999]167号)、《重庆市劳动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劳发[1999]180号)以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现对两定机构违反医疗保险规定行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标签: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 市级统筹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限期整改
  • 简介:各区、县劳动,各主管,控股(集团)公司: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我就部分公民放假问题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了书面请示。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 公民放假 函通知
  • 简介:劳社部发[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中医药管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服务的权益,

  • 标签:
  • 简介: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字[1998]94号)的有关规定,从2000年4月1日起,对进入本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签订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的人员、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及从事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作如下调整:

  • 标签: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整 人员缴纳 保留社会保险
  • 简介: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了推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根据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称“两定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现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核查和处理“两定机构”在医疗保险医药服务过程中,违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标签: 医疗保险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 市级统筹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