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鉴于近代以来食品卫生的恶劣状况,在租界的正向引导与反响刺激下,国人食品卫生意识逐渐觉醒,推动政府开启了食品卫生事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卫生局、卫生试验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相继设立,以及用于规范宰牲检验、生产场所、食品发售以及卫生行政人员等方面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卫生法监管提供了组织支撑与法律保证。通过开展与实施卫生计划、卫生教育等,在对饮水、肉食、奶品、副食及其生产场所的具体监管过程中,上海华界逐渐形成了极具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的食品卫生监管制度。尽管这一段实践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存在着诸多缺点与不足,为我们当今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简介:摘要:我国近年来企业合规不起诉已经大规模开展,亟须对适用不起诉的企业合规计划进行监管。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应当是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条件和后续工作。域外一些国家在处理企业合规案件中大量利用不起诉和可撤回起诉机制,通过比较研究,归纳得出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估、内外部独立监督体系设置以及合规补救措施的成效性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框架。我国应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现实合规监管探索,重视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我国构建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可以从提高检察建议的约束力、增强内外部监督体系的独立性和加强合规成效评估的检察主导性三大路径进行完善。
简介:摘要:随着金融行业全球化、自由化以及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不断发展勃兴,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之间寻求平衡,成为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传统金融监管“先发展后规范”方式已难以持续。金融监管试验性规制由来已久,其有效缓解了金融变革创新与金融监管规制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但至今未引起立法层面对其应有的重视,在法治实践中也引发了一些质疑和混乱,既往“试点”“试验”机制亟需完善。应借鉴域外监管沙盒等制度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转变金融监管范式,开放金融监管立法试验,充分利用其所独具的鼓励创新功能与试错容错机制,加强监管科技与“先行先试”模式的应用与融合,变被动响应、等待风险驱动的监管模式为主动管理。推动试验性监管规则在监管主体与市场主体双方的对话与交流,使其在经验与规范之间来回往复,进而实现对金融监管规则的重塑,以摸索出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试验性规制路径与机制。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消费者对食品需求的增加和最近这几年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我国食品市场在生产、加 工、销售和消费中都存在着安全隐患,特别是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层面、多个环节、多个方面 和多个领域。国家把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委托给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机关面临的使命和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 大。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这一重要任务,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法律赋 予的正确职能定位,发挥积极作用,做好长效监管准备,坚持以人为本。食品安全关乎人类健康和安全,事关经济 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