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理)学成为法(理)学的重要标志和基本方式是对其自身研究对象、方法及其限度的自觉和反思,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自觉和反思,构成了"法理"概念提出的主要理论问题意识,也是其重要理论意义所在。既有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模式存在未能区分法理学与法学其他科目的研究对象、不当限缩法理学研究对象和混淆法理学研究对象与其他相关问题等缺陷。"法理"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广泛的论域、不同的层次和多重的维度,这使得"法理"具备了成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中心主题的理论基础,把"法理"界定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相较于既有理论模式具有更大的理论优势,有助于推进法理学成为真正的"法理"之学。
简介:西汉王朝通过武器上、思想上、制度上的深刻批判与理念上的反思,比较彻底地清除了秦朝暴政的影响,从而促进了治国理论的变革和重构。它不仅摒弃了秦朝“任法弃礼”的误国理论,而且构建了以儒家学说为母体、以道家学说为基袖、以法家学说为完善手段、以阴阳家学说为强化武器的综合治世的庞大理论体系,为西汉法制建设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而当时的批判反思与理论构建的直接成果,就体现在汉文帝雅纳张释之谏言,最终对犯跸者作出合法而又合理的判决;同时又表现为汉文景帝实施刑制改革,以身体刑替代肉刑,以劳役刑替代肉刑的文明改革等。进而出现了西汉法制文明的生成与持续发展的局面。
简介:国家是由个人及利益集团等多层级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国家统一与分裂是系统不同的相。国家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权益斗争是推动国家系统演化乃至发生相变的根本动力。权益弹性是国家系统内部要素发生不平衡变化时权益矛盾与对立可以化解的程度。它反映出国家制度的权益包容性和可变性,也体现了国家政权解决各种分歧的执政能力。权益弹性大的政权具有更强的向心力,可以取得政权竞争中的优势,主导国家的演化方向。对国家系统演化进行人工优化的合理途径是通过系统的自组织功能为权益弹性大的政权主导国家发生相变创造条件。最重要的条件是推动国家系统在政权竞争中远离平衡,形成系统耗散结构,在临界点附近发生的随机涨落中诱致国家系统发生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