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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个结果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们国家近几年的经济水平了有了明显的提升。人均经济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类市场变化趋于复杂化,而为了满足现阶段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商品种类发展也趋于多样化。这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我国公民的内在消费欲望。而随着消费数量的增加,消费者侵权问题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对消费者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藉此,本文立足于国家经济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有效保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 标签: 经济法 消费者 知情权 法律保护
  • 简介:2017年5月7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率队在云南调研水污染防治与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滇池治理保护情况,并听取云南省和昆明市作水污染防治与滇池治理保护工作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调研组将认真梳理此次收集到的工作经验和意见建议,从国家层面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支持云南发展。

  • 标签: 水污染防治 治理工作 保护工作 实地调研 云南省 滇池
  • 简介:本文作者作为当年设计德国审级制度修改的主要立法专家,在其撰写的学界建议意见发表20年后,以本文重新审视了当年司法改革制度的后续进展、实效与不足。一审的诉讼效率虽然从数字上看确有提升,但是其实现主要源自对以正式开庭为代表的程序保障程度的减损,一审程序的功能和其中的法官职权行使并没有如预期般增强。从功能上将二审程序向事后审转变的目标得到基本实现,但是二审程序受一审事实认定约束的原则仍有较多例外,比如二审法院何时有权自行认定事实和攻击防御方法例外的不失权的问题值得关注。司法改革最初规定的、通过不可上诉的裁定随时可以书面驳回上诉的做法遭到普遍质疑,虽然立法者在十年后已做出补救,但修正的实际效果仍十分有限,可以考虑彻底废除本条规定。如今普遍适用各类案件的许可上告制在改革后使最高普通法院面临案件激增的压力,更宜通过提高最低不服标的额或减少合议庭人数来缓解。三审程序也应当承担个案救济的功能,应当直接将出现个案错误规定为上告理由。

  • 标签: 审级制度 事后审 许可上诉 德国 民事司法改革
  • 简介: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法律管理和保护,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保障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自然资源的生态功能,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成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上的重大课题。

  • 标签: 自然资源 保护法立法
  • 简介:美国司法、行政、立法机关对于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对公民隐私权侵犯的不同回应,体现出三权分立的宪政结构下美国各部门对公共监控缺乏严格管理,隐私权保护已陷入困局。困局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机关寄望立法机关立法解决问题,但公众讨论缺乏、行业利益坐大及公共安全考虑等障碍导致立法程序停滞不前,因而作为具体操作部门的行政机关只能依照先天不足的内部规范进行自我管控。对公共视频监控制度在隐私权保障方面局限性的探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美国式权力分立制度的固有弱点,进一步对比性分析可能喻示立法、行政、司法的其中之一将成为公共视频监控领域隐私权保障的突破性环节。

  • 标签: 公共视频 监控隐私权 美国三权分立
  • 简介:对网络色情、暴力游戏等不良信息的监管涉及到言论自由、隐私权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博弈,重视言论自由的美国、欧盟主要依赖分级制度来达到行业自律、提升社会文化的目的,韩国、新加坡则更多地依赖国家制定法律,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社会秩序、公共道德等因素来限制言论自由。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良信息的侵害,需要具体考量每个国家的政府监管模式、法律文化、国民思维等。

  • 标签: 网络色情 网络暴力游戏 未成年人 言论自由 权益保护
  • 简介:图形用户界面与外观设计本质具有契合性,两者都作为一种表达方式,专利法保护模式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外观设计应当单独立法。当图形用户界面将外观设计引入一个崭新的互联网世界时,外观设计所附产品应当重构或者弱化,功能性设计应作限缩解释。与传统的外观设计相比,图形用户界面局部外观设计采用特别的申请方式,其特别的保护制度将使图形用户界面的法律保护与众不同。

  • 标签: 图形用户界面 局部外观设计 专利法修改
  • 简介:山西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蕴藏着巨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严峻挑战,如存在重申报、轻内容,重程序、轻传承,重利用、轻创新,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属性与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存在一定冲突等问题。为此,一要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通过开放式宣传、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等途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非物质文化产品类型,设计专属旅游项目等;二要建立独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新媒体保护模式、著作权独特保护模式、注册登记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以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助力山西振兴崛起。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 保护模式
  • 简介:农民基本权益的保护是新农村建设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同时农民基本权益的保护也是三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民权益的保护需要相应法律制度的维护,基于经济法视角下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权益保护主要包括土地归属、农民土地利益划分、农民经济利益、利益协调机制建立、经济补偿依据明确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文章根据经济法和农民权益维护之间关系问题的分析,从经济法视角分析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护农民基本权益。

  • 标签: 经济法 新农村建设 农民权益保护
  • 简介:在土地私有制占支配地位的宋代,利益的多元化孕育并发展出了形形色色的私有权益,私有财产权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不争事实。宋代私有财产权中的“个人”不同于西方,是家庭之私与“伦理个人之私”,还有“外商个人之私”。私有制上升为权利须经法律认可与司法保障。在没有民法典及私法观念的历史条件下,宋代法律通过经义、敕令、律典、令典诸方式规制人们的民事生活,又通过司法保障各种类型的私人财产权利。这种保护既适用于普通民众,也特别注意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其彰显的时代特色风格独具。

  • 标签: 私有财产权 宋刑统 砧基簿
  • 简介:6月23日,由上海市公证协会、法国大陆法系基金会、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主办,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承办的“特殊困难群体的公证法律保护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来自法国大陆法系基金会、公证人高等理事会、

  • 标签: 法律保护 困难群体 公证人 上海市 大陆法系 培训中心
  • 简介:在目前司法实践中,网络游戏被归入视听作品类型得到著作权保护,这种保护方式是对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一种扩张性解释。网络游戏直播的出现,使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趋于复杂,也产生了重新审视这一界定是否适当的需要。视听作品类型无法解决多元主体的权利行使问题,权利人广播权或网络信息传播权的适用也出现障碍。加之网络直播平台可以主张的合理使用等抗辩,使网络游戏著作权保护陷于法律的不确定状态。鉴于网络游戏作品在网络直播视域下的特殊属性,有必要将其作为特定客体类型加以保护,排除广播权适用,将玩家行为界定为表演,同时引入法定许可解决相关权利行使问题。

  • 标签: 网络游戏 视听作品 特定作品类型 法定许可
  • 简介:2017年4月11日,76岁的山东省威海市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董事长汤天众在深度昏迷4个多月后,心脏终于彻底停止了跳动。4个多月前的2016年12月8日夜,在威海市公安局临港分局警察要带走他时,他与警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导致心脏骤停,经送医抢救虽恢复了心跳,但仍深度昏迷。此后的4个月,直到辞世,再末苏醒。

  • 标签: 民营企业家 系列报道 产权保护 威海市 董事长 山东省
  • 简介:近日,民主与法制社接到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珀丽公司”)求助信,反映其2011年竞拍所得的国有资产和开发使用权迟迟无法交付、无法开发使用导致项目崩盘、企业濒临破产的困境。本社记者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实地调查采访,发现无论政府官员还是利益相关的业主,都对这一当初众人一致看好的项目变成如此惨状深表惋惜,对东方珀丽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柴玉新表示同情,也都希望该项目和该企业能起死回生。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应该怎么办呢?

  • 标签: 东方 系列报道 产权保护 困境 内蒙古自治区 民主与法制
  • 简介:私募基金作为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分支之一,作为新型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对我国金融业、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但我国私募基金仍处于萌芽阶段,在监管机制方面、信息披露规制方面、专门立法方面、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保护方面等存在欠缺和不足。

  • 标签: 私募基金 有限合伙人 权利保护
  • 简介:随着网络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生活中人们对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强,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都需要运用网络科学技术知识,中国成为互联网国家已二十余年。在此期间,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日益蓬勃,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国际国内交流愈发便捷。与此同时,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时效性、专有性受到的互联网的冲击,多种以网络为途径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开始出现,引起了国内外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开始出现。本文通过对我国近十年来互联网发展的描述以及国内外典型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分析,进行相关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比,由此发现我国近年来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不足与发展。

  • 标签: 中国 美国 网络知识产权 保护措施
  • 简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独立成章,并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方面进行了创新与发展。但在该制度落地过程中仍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信息公开主体界定不明确、企业公开环境信息避重就轻、环保部门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不足、法律追责制度不完善等。为实现新《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初衷,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实施,需要科学界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规范其内容与形式,健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以实现生态环境的多元协同治理。

  • 标签: 新《环境保护法》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 多元共治
  • 简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作为立法目的条款,对该法各条款的解释和适用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但是,由于该法施行二十余年以来未进行过修改,现行条款中的整体目标、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均已出现不同程度不合时宜的情况。从立法技术上来说,宜秉承精益立法原则,对上述目标进行微调,塑造以保护竞争者、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利益为直接目标,以保护市场有效竞争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间接目标,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整体目标的多元利益保护体系,从而解决2016年2月公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所忽略掉的重要问题。

  • 标签: 竞争者利益 消费者利益 有效竞争 社会公共利益
  • 简介:我国各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均通过契约,规范因限制资源开发利用而给予补偿的政府,以及因丧失发展机会和保护生态而接受补偿的主体,其本质是民事财产权的运行,鉴于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案还满足民事诉讼的形式要件,由此,补偿纠纷就是民事纠纷。根据合同原理,哪一级政府承诺提供补偿资金,哪一级政府就是补偿义务主体。然而,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当政府履行补偿义务时,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中央政府,这使补偿关系不仅与受益者补偿原则不匹配,而且加大了中央政府的负担。为此,需要应然意义上的补偿义务主体层级。其中,受益者补偿不仅是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定区域、流域补偿政府的层级更具有操作价值,该原则的不足可以通过央地合理分权理论解决,即根据生态环境服务的惠及面合理分配央地财权事权,划定应然的履行具体补偿义务的政府。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政府 补偿义务主体 受偿权利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