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法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致使司法实务中在理解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存在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对一个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是一种法律判断,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并不影响该组织的实际性质;黑社会性质组织维持结构稳定的要素或纽带既可以是团体的纪律,也可以是组织者、领导者的个人魅力以及组织产生、分配的利益。对其经济实力特征的认定,不宜对立法解释规定的"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作狭隘理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行为的理解,应紧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侵害客体和本质特征,即限于扰乱公共秩序,包括扰乱公共生活秩序和公共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简介:国家伦理是国家身为存在实体一定要具备伦理规范的论断,即所有的现代国家并非是由于特定个体或团体取得了统治社会上其他人的强力而被称之为国家,如同一只学会了说人话的鹦鹉如何也不能称为"人"一样,缺少国家伦理的"血肉"的任何系统也不能称之为国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形式,其统治内容是履行公共职能,国家的阶级、社会二重性的矛盾运动构成了国家伦理的全部内容,并保证国家发展历史的最终方向,国家伦理也在矛盾运动中回归到"客观善",这就构成了国家运动的全部过程。在国家的整个运动过程中,警察制度是和平年代国家运动中最活跃的部分,鲜明体现了矛盾运动的性质和特点。因此,研究国家伦理视域下警察制度的性质对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人民警察的地位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