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村庄治理能人的数量与质量对于村庄治理与善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村庄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看,村庄治理能人的本质问题是其产生与运行方式的现代化。从历史发展视角观测,从传统性到现代性、从政治性与行政性到民主化与法治化、从单一到多元,构成了村庄治理能人产生与运行的基本演进逻辑。当下,建立在村民自治基础上,以民主选举型为主导的,选聘型、选派型、社会型等并存的多元村庄治理能人产生机制日益形成。村庄治理能人产生的民主化、法治化、多元化,在化解乡村现代化进程中治理主体数量不足、能力单一、结构失衡问题之同时。亦为矫正能人治村的潜在弊端,优化村庄治理体系,提升村庄治理能力,提供了有效机制。
简介:非法行医罪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指缺乏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医师资格;就个体行医者而言,还包括缺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行为人超越执业注册的执业地点,但没有超越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情况下执业的,或者在行为人超出执业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但没有超过大的医师资格类别的,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是,跨越了执业注册的大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格的实习生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行医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进行执业的,不宜以非法行医罪论处;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论处.美容师进行医疗美容,情节严重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
简介:这是一起发生在一年前的选举案。案子虽早作定论,但由此引出的选举理论问题仍需探讨,尤其是在即将举行县(市)人大换届选举前夕。2002年12月18日为某县乡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投票选举当日,某镇甲选区部分选民分别在选票的空栏内填写了乙选区选民陈某(非候选人)。结果,陈某在甲选区“双过半”(即应到选民和获赞成票都超过半数)。围绕陈某能否当选为该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问题,该镇选举委员会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的当选结果无效。其理由是:陈某不符合代表候选人提名的法律要求。选举法第29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