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3
57 个结果
  • 简介: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功能汽车”逐渐进化为“智能汽车”,智能汽车将可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先普及的人工智能产品.智能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在提高驾驶安全性和运输便利性的同时,其危险性也不可避免.当智能汽车在自动驾驶中造成重大损害时,以人类行为为中心的传统刑法及刑事责任规则在刑事责任的认定中暴露出局限性,应当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难以明确.作为对人工智能产品刑法规制的应对,一方面,刑法应当区别于传统汽车相关操作主体,对其规定合理的注意义务和过失责任认定规则;另一方面,刑法要立足于智能汽车的人工智能特征,对自动驾驶造成的损害不能直接归因于人类行为时的刑事责任承担与分配予以明确.

  • 标签: 智能汽车 自动驾驶 交通肇事 刑事责任
  • 简介:自动驾驶汽车优化了人类的生活体验,但也带来了车辆乘客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三方面的风险。从技术和法律制度两个维度,可实现对自动驾驶汽车面临的上述风险的有效法律规制,但应注意区分该两种规制进路的主次层面:技术是规制自动驾驶汽车风险的基础性设施,而法律规则才是治理自动驾驶汽车的根本之道。同时还应当分别因应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超人性”和“类人性”的两个现实需求,秉持两种不同的管控理念,以形成对自动驾驶汽车规制体系的价值指引。如此,才能最终实现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有效监管。

  • 标签: 自动驾驶汽车 安全风险 监管 超人性 类人性
  • 简介:司机会原则的适用主体总体上可以准确地界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不包括监事和独立董事。公司机会的认定取决于是否源于职务便利获取,而不应限定为是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获取。公司机会原则与竞业禁止存在竞合,但是两者又各有不同,不应将二者混淆。公司机会原则与保密义务存在牵连,需要分清。违反公司机会原则,公司享有归入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特定情形下,公司可以向机会提供的第三人索赔。

  • 标签: 公司机会原则 适用 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
  • 简介: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修正案(八)》的条款进行了增补,使得危险驾驶罪的范畴不仅限于醉酒驾驶、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形,还包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然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几乎全部表现为醉酒驾驶,其他类型并未出现。因此有必要通过对醉驾相关内涵的界定,结合醉驾查处、检测、速裁功能定位等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提出可操作的解决路径,为相关立法、文件的出台提供参考。

  • 标签: 醉驾认定 道路 醉驾检测 速裁功能定位
  • 简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高度危险源以及与之相关的高度危险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法益,刑事立法被要求前置,导致危险犯尤其是抽象危险犯的立法增多,一些预备行为和过失危险行为被犯罪化。危险驾驶罪属于过失危险犯,经由抽象危险犯的形式被犯罪化,这也是法益保护前期化的集中体现。以此看待危险驾驶行为,司法实践中则不能一律入罪,而是需要完善相应的行政支援措施。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抽象危险犯 法益保护前期化
  • 简介:无人驾驶汽车的社会化应用,不仅强烈地冲击了我国的现行交通法律秩序,而且引发了诸多科技风险、社会风险、伦理风险。在这种风险规制压力下,我国正在经历着深刻的法治变革,以期能够适应和引导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并防范高科技产品的伴生性后果。面对无人驾驶技术的规制需求,我国应当在借鉴和吸收国外规制措施的基础上,率先确立无人驾驶汽车“道路行驶资格”,并结合我国当前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需要,建立公私协作的无人驾驶汽车治理模式、市场评价与长效监管机制以及“特许经营合同”规制机制。

  • 标签: 无人驾驶汽车 人工智能技术 社会风险 法律规制
  • 简介: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后转为逮捕这一措施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系列问题,包括:平衡强制措施适用的比例原则与确保诉讼可控性之间的关系不明确、难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有违程序正义的要求、导致转捕的滥用以及可能出现审前羁押期限超过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期或者"刑期倒挂"的情形等。应当坚持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作为转捕的基本前提、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建立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取保候审制度、完善各项强制措施的适用以形成合理的强制措施体系、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联动"办案机制等来解决实践问题。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转捕 程序正义 社会危险性证明 羁押必要性审查
  • 简介:驾驶入虽属无证驾驶,但因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与设立交强险保障受害第三人权益的立法目的是一致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否定在驾驶入无证驾驶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对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应负的责任,也无法律规定明确无证驾驶不属于可保风险,故投保人在无照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 标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合同纠纷案 交通事故责任 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 赔偿责任
  • 简介:<正>刑法介入社会生活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亦即刑法的介入度问题,一直是理论和实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早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我国学者针对我国刑法沿着犯罪化及重刑化趋势作单轨运行的状况,主张刑法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不应过度,否则就是刑法的滥用,不仅造成刑法资源的浪费,也必

  • 标签: 刑法修订 欠薪 适度性 我国刑法 社会生活 犯罪化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即将出台之际,针对第22条之规定,从高危驾驶行为的概念为起点,分别剖析驾驶人员极度危险的驾驶状态和驾驶行为,及其导致的飙车行为和酒后驾驶行为的特性,从定性上认定高危驾驶行为仍是过失犯罪,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以交通肇事罪处理.同时,借鉴国外该类犯罪的相关规定,降低入罪门槛,在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罪之间设立一个过渡性罪名,规定了高危驾驶犯罪,并设置了相应的刑罚.

  • 标签: 高危驾驶行为 定性 刑法修正案
  • 简介:文章以一起驾车抢夺案例为切入点,针对《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进行解读,分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进而探讨危险驾驶过程中又触犯他种罪行时的罪数形态及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 标签: 危险驾驶 条文释义 罪数形态
  • 简介:浪漫主义立法观对于刑事立法的侵蚀成为一种潮流,在新近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之中,将扒窃入罪(扒窃成立犯罪不再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限制)即是此种立法观的体现。本文则集中于学术界和实务界讨论较多的"醉酒驾驶"入罪的问题,希望以此为切入,对这种立法上的浪漫主义思维予以揭示和反思。

  • 标签: 浪漫主义 醉酒驾驶 合理性
  • 简介:随着《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的设置,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规制向前迈进了一步。然而由于危险驾驶罪立法设置在罪名、罪状、法定刑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致使司法人员对危险驾驶的犯罪行为在适用法律上仍无所适从。本文拟从这些问题人手谈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规制之完善,以期对刑事立法与司法有所裨益。

  • 标签: 危险驾驶 风险社会 交通肇事 构成要件
  • 简介:挂靠车辆运营在当前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中普遍存在,对于挂靠车辆驾驶员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也因为挂靠关系中存在“两个雇主”而呈现一定的复杂性,具钵司法实践中必须慎重判断。本文主要对被害人对于被告主体选择以及赔偿责任主体这两个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讨,认为法院对于原告如果执意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只能适用驳回诉讼请求而不能适用驳回起诉,公共交通汽车运营的公益性排斥挂靠雇主与公共汽车公司内部约定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标签: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公共汽车公司 挂靠车辆 侵权纠纷案 驾驶人员 伤害
  • 简介:W市两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统计数据表明:交通肇事罪自首率高、逃逸率低、行为人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比例高等导致了缓刑适用率过高的现状;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数量在逐年增长的情形下,虽然取保率高,但囿于自首、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或减轻情节甚少,导致了缓刑适用率低的现状。这样的现状表明: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在量刑上明显失衡,在刑法体系上也明显失衡。于此,应当根据罪刑相当原则完善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完善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以均衡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

  • 标签: 实证 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 罪刑相当原则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各地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机动车 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