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译者按:这里译出的两篇论文,即威廉·L.马伯里的《论宪法修改权的限制》(TheLimitationsupontheAmendingPower)与威廉·L.佛雷尔森的《论美国宪法的修改:答马伯里先生》(Amending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AReplytoMr.Marbury),可以说是美国宪法学说史上第一次就修宪权限制问题展开的直接交锋,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马伯里是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的一名律师,主张修宪权存在内在的限制,宪法的修改不能有违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佛雷尔森乃是当时美国助理司法部长,主张除了宪法的明文规定外,不存在对修宪权的其他限制。值得一提的是,
简介:如果只作文义解释,刑法第29条第2款之"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既包括非共同犯罪的情形,也包括共同犯罪的情形;如果从规范意义上理解,则宜指非共同犯罪的情形。因此,该款的"教唆犯"不是共犯意义上的"教唆犯",而是"教唆犯罪的人",即该款的规范对象是"教唆失败"情形下的单独教唆者。该款与共犯独立性、从属性均无关系。该款没有设定构成要件,对单独教唆者,既不能以"教唆罪"定罪,也不能以"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根据刑法分则例外规定的教唆型犯罪处罚。可将该款视为教唆型犯罪特别从宽处罚事由条款,进而指引司法者沟通实定法与社会生活,妥当进行个案权衡,缓和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之紧张关系。
简介:为适应数字网络的发展,我国《著作权法》在第三次修订中增加了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一般条款的出现可以增强立法弹性,有助于解决网络环境下混合使用、数字化使用等新问题,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不认定侵权''三步检验法'和'四要素检验法'等不同裁判思路设立基准.合理使用制度本质上需要解决高交易成本、高社会收益、低损害的问题,一般条款的设立有利于在司法层面更好地进行市场分析.当然,设立一般条款的同时应当坚持立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在立法上严格限制一般条款的适用条件,完善12种具体情形,避免向一般条款逃逸,在司法实践中结合先例判决指导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