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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公示制度破坏了公示方法选择之统一性原则,导致登记公示的动产抵押权与占有公示的动产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并最终将因登记而获得对抗力的抵押权人与因信赖占有而受公信力保护的第三人推向了利益尖锐对抗的两极.现有的立法与学说在平衡与协调两极利益上均无功而返,唯有将动产抵押物限制在一定范围的"准不动产"上,并在该领域也采行物权的登记公示制度,才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最具合理性的方案.

  • 标签: 动产抵押物 公示方式 动产物权 动产抵押权 转让 公示制度
  • 简介:所谓的"虚拟财产"外廷宽泛,其准确名称应是"虚拟事物"。用大陆法系民法观点分析,作为一种无体存在的客观事物,虚拟事物难以成为物权、债权或知识产权的客体,但其上存在民法应予保护的合法利益。该合法利益可区分为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均具对世性,可类推适用绝对权的保护方式。对用于交流沟通信息、表明个人社会存在的虚拟事物,其上利益部分可以纳入人格权体系,其他的可作为人格利益保护。对用于市场交易、开展经济活动的虚拟事物,多数情况下可视为金钱等同物。对用于个人休闲娱乐、给人带来精神满足的虚拟事物,其上可能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将虚拟事物上之利益不作为权利而作为合法利益给予民法保护,契合当前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包容性,也满足进行刑法保护的需要。

  • 标签: 虚拟财产 虚拟事物 人格利益 财产利益
  • 简介:本文介绍了我国证券争议纠纷解决方式之一——证券仲裁的发展以及我国证券仲裁的理论、立法和实践现状,指出应该从理论、立法和实践方面重新构建我国的证券仲裁。

  • 标签: 纠纷解决方式 证券仲裁制度 立法 中国 争议 理论
  • 简介:根据参与诉讼的方式、享有诉讼权利的状况以及对诉讼进程的影响力的不同,可将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区分为"强参与"与"弱参与"两种模式。对于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而言,由于刑事速裁程序的价值取向独特,其并不能被归纳为纯粹的"强参与"或者"弱参与"模式,而应定位为以"弱参与"模式为基准,同时强调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性以及程序影响力的一种混合模式。在被害人参与刑事速裁程序的具体方式中,影响程序启动、接受道歉并获得赔偿具有明显的"强参与"特征,而提出量刑意见、请求抗诉则呈现出"弱参与"的状态。两种模式的共存可能对诉讼效率与程序公正分别造成影响。为了完善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被害人参与制度,应尽量化解两种参与模式的冲突,正确认识被害人对于速裁程序启动的影响力,赋予其一定的量刑建议权,并明确规定其享有抗诉请求权。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被害人 强参与 弱参与 模式
  • 简介: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审判机制,保证依法、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关于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问题一、人民法院可以制定各类案件举证须知,明确举证内容及其范围和要求。二、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三、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标签: 当事人 经济审判方式改革 独任审判员 证据 民事经济 最高人民法院
  •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高职高专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的数量也随之逐年剧增,高职高专学生的就业理念、就业价值观、就业方式及形式等也随之发生了重大的转变.目前,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就业方式及就业理念已成为人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针对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就业方式及就业理念进行调查分析,旨在完善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辅导机制,以帮助高职高专毕业生实现职业梦想.

  • 标签: 高职高专毕业生 就业方式 就业理念 调查分析
  • 简介:释明权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诉讼模式转换所带来的适应性问题是不容忽视的,而在当事人主导的诉讼程序中引入释明权制度不失为一种比较理想的方案。但在审判实务界,也一直未能对释明权制度引起足够的重视。释明权制度对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整个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我国的存在有其可能性与合理性,它能在法律层面系统地赋予和规范法官的诉讼指挥权。

  • 标签: 释明权 审判方式 必要性 合理性
  • 简介:在我国,公民意志的表达具有多种法律渠道,"投诉合唱团"是一种新型的表达方式。投诉合唱是一种社会权利,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权力意义。"投诉合唱团"拓展了民意表达的方式和渠道,为政府了解社会和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投诉合唱团"在社会权力表达方面也存在局限性,有必要对投诉合唱进行适当的法律规制。

  • 标签: 投诉合唱团 社会权利 社会权力 法律规制
  • 简介: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方式包括,通过法律确认社会主体经济权利、通过法律保障社会民众经济权力,以及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予以分解。其中,"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予以分解,并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共同作用,实现对于宏观调控权的法律控制",是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主要方式。要使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主要方式得以实现,有必要在通过法律将宏观调控权力分解为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然后分别对这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的设定、行使以及违法责任追究予以法律控制,从而具体实现对这三种"基本宏观调控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法律控制。

  • 标签: 经济法 宏观调控权 控制 方式
  • 简介: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以及社会文化多样性对人们心产生了影响,对企业和大学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都是必要的.在中国,许多研究人员已经注意到高校和企业思想教育方法的落后,并试图探索教育模式的改革.然而,这些研究者大多集中在思想教育的单一领域,缺乏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本文主要阐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概念应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并探讨和分析了这种可能性,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 标签: 人力资源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 方法
  • 简介:为了克服1995年颁布的《越南民法典》的不足,2005年颁布的《越南民法典》不仅保护交易和其它各种民事关系中所有人的权利而且还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俄罗斯联邦的《民事法》及法国《民法典》也有相关的规定。

  • 标签: 越南民法 相关国家 诉讼 保护所有权
  • 简介:2015年7月1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他要前去探访美国的监狱。16日,他真的来到了位于俄克拉荷马州艾尔雷诺市的联邦监狱。还邀请了副总统同行。在这次探访中,他与六名监狱中的在押犯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没有采取通常会采取的任何保护和隔离措施。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于在任期间探访监狱的总统。在美国,对于政治家来说,不管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对犯罪都唯恐避之不及,对打击犯罪都无所不用其极。奥巴马为什么还要高调探访监狱?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因为“大规模监禁让我们的国家陷入泥潭”,他希望促进公正司法制度的建立。

  • 标签: 美国总统 司法制度 正义 救赎 苦难 慈悲
  • 简介: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在党的决议中提出坚持依法执政,这是我们党在转换执政方式上的重大而理性的抉择.依法执政范畴应从执政方式的概念和执政活动的过程进行综合阐释.对中国共产党选择依法执政方式必然性的解说,主要从执政合法性、执政规律经验和治国兴邦方略三个层面切入,然后分析论证选择依法执政方式符合执政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法治演进的核心要求.

  • 标签: 依法执政 执政合法性 执政过程
  • 简介:通过分析赵作海、杜培武、余祥林等等“冤假错案”案件,作者发现这些“冤假错案”发生的背后存在一种为中国法院长期坚持的“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这种裁判方式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对于被害方来说,犯罪行为极其残忍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属于“重罪轻判”,对于被告方来说,在认定被告方构成犯罪问题上存在疑点仍予定罪则属于违背“疑罪从无”原则。这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被告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二是“疑罪从有”,三是“疑罪从轻”。作者从公安机关面临的压力、被害方的非理性诉讼求、公检法机关与案件的利益关系、理性人成本收益等方面,对这种“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留有余地”现象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 标签: 裁判方式 冤假错案 中国法 “疑罪从无”原则 原因 死刑立即执行
  • 简介:刑诉法作为刑事程序法,素有“小宪法”之称,是在刑事诉讼领域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具体规定和保障落实。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诉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次刑诉法修改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对诉讼参与人人权的保障。规范执法办案机关的执法行为。修改后的刑诉法既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检察机关做好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关键要在执法理念和方法转变上下功夫,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 标签: 检察机关 执法理念 刑诉法 修改 执法方式 更新
  • 简介:目的回顾道路交通事故中需要进行涉案者交通方式鉴定的案例。探讨此类案例鉴定的思路和技术方法。方法收集28例近年本单位进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案例,统计涉案者一般情况、损伤程度与交通行为方式的关系,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类型、采用的技术方法等,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本组资料共28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涉案人员共57人,男性50人.女性7人。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夜间为19例(67.86%),白天为9例(32.14%)。道路类型中,城市市区道路10例(35.7%),城市郊区道路1例(3.6%),省级道路10例(35.7%),高速公路7例(25%)。酒后驾车9例(32.1%)。交通事故类型中,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事故5例(17.8%),机动车与自行车事故1例(3.6%),机动车单方事故7例(25.0%);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11例(39.3%),机动车与行人事故4例(14.3%)。涉案人员死亡27人,损伤29人,无明显伤害1人。损伤存活者中轻微伤10例(34.5%),轻伤8例(27.6%),重伤1l例(37.9%)。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种类中,汽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16例(57.1%),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1例(3.6%),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5例(17.8%),自行车推行和骑行状态认定1例(3.6%),摩托车推行和骑行状态认定1例(3.6%),行人横过公路方向4例(14.3%)。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包括法医学活体损伤检验、法医学尸表检验、涉案肇事车车辆痕迹检验、DNA检验鉴定、现场人体模拟实验等。结论根据人体(活体或尸体)的体表损伤形态特征、痕迹分布,分析其致伤物和致伤方式,结合车辆痕迹检验结果,得出确认符合某种交通行为方式

  • 标签: 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行为方式 法医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