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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里,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允许个别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但它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曾明确地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地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尊重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其政治基础是爱国主义,它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政治上意味着大大扩大

  • 标签: 香港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社会主义制度 香港问题 资本主义制度
  • 简介:<正>依据“一国两”的构想,中英两国政府圆满地解决了香港问题。这不仅使中国人民在和平统一祖国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而且为国家之间解决历史争端提供了新经验。正因如此,所以这一构想,不但在中国的大陆、香港、台湾,而且在国际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称赞这一构想是“富有想象力的,最有天才的创造”,是“中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的关键”。国际舆论认为:这一构想是解决香港问题的最佳方

  • 标签: “一国两制”构想 社会主义 世界和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本主义制度 香港地区
  • 简介:自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开始,“外籍法官”一直都是其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探讨过去的一百七十多年间“外籍法官”角色之演变,具体包括对香港法治的实质贡献以及象征意义。透过对殖民地时期和回归后“外籍法官”角色的详细分析,本文指出“外籍法官”对香港的作用与重要性,已从殖民地早期的实质贡献,逐渐演变为主要具有象征意义。如今,在实质贡献方面,虽然“外籍法官”仍有一定的重要性,但并非不可被“本地法官”所取代。就其象征意义而言,文章认为,在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在香港社会以至国际社会眼中,“外籍法官”的存在仍相当重要。当中国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全面确立之后,“外籍法官”在香港的历史使命将正式结束。

  • 标签: 外籍法官 本地法官 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治
  • 简介:关于股份合作企业是否新事物、是否为独立的企业形态、是否有光明的发展前景的争论由来已久,并仍在继续。我们没有必要做“算命先生”去对股份合作企业前途和命运进行预言,市场选择终会给出答案。面对实践中股份合作企业运作的无序状态,法律的使命是为其提供行为规范。

  • 标签: 股份合作制企业 企业形态 立法规则 中国 经济法
  • 简介:<正>外贸代理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受托人应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办理涉外经济贸易合同的订立及履行事宜,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因交易所产生的盈亏由委托人承担的制度。我国对外贸易法第13条规定:“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而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的暂行规定》,除对上述业务作强制性规定而非任意性规定外,还对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或企业委托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

  • 标签: 受托人 委托人 进出口合同 委托协议 外贸代理制 我国外贸
  • 简介:侦查是一个法律程序,同时也是一个认识的过程.寻找、分析、锁定特定的人,是破案的关键,也是真正体现侦查人员素质、智慧与价值的过程.侦查人员必须借助科学合理的思维方法,正确认识与罪之关系,分析把握特定人与特定罪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中间联系,才能找到最终要找的犯罪嫌疑.同时,正确认识了,也就能够提高侦查效率,对促进侦查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行使具有积极的作用.

  • 标签: 侦查 认识人 人与罪 程序意义
  • 简介:由于职务犯罪证据收集的特殊性以及印证证明模式对取证制度的影响,被调查陈述笔录实为监察调查取证的核心。从应然的证据法理判断,被调查陈述笔录取得证据资格,必须符合证据合法性的要求。因其属于庭外陈述而有悖于直接言辞审理原则,因此,应参酌刑事传闻证据规则法理,设定法定种类之例外,以达到规范证据收集程序的目的。被调查陈述笔录制作的完善尚须摒弃印证证明模式,摒弃基于主客二分的认知思维下主体向客体单向度认知的独断论和客观主义真实论的思维模式,赋予被调查诉讼主体地位,并向笔录制作过程中本应呈现的建构性、对话和论辩性等应然属性回归,以实现刑事程序法治。

  • 标签: 被调查人庭外陈述 被调查人陈述笔录 监察调查
  • 简介:在利他契约,债权人在第三未表示享有利益前可变更、撤销利益第三约款;债权有权请求债务向第三给付,在债务不履行债务时,可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债权有义务确保债务向第三给付。债务应依据诚信原则全面向第三履行债务,否则应向债权承担违约责任,向第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债务可就契约所生抗辩,对抗第三

  • 标签: 合同法 利他契约 债务人 债权人 受益第三人
  • 简介:文章在对已有关于生态模式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结合构建法学人的模式的基本原则,从的理性水平、人性要素、目的要素以及环境要素四个方面对生态模式的内涵进行了剖析,而后厘清了生态模式的伦理基础,否定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指出应以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作为生态模式的伦理基础,最后文章结合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从生态模式的四个内涵出发论证循环经济促进法所预设的""与笔者所构建的生态模式是相契合的。

  • 标签: 循环经济法 生态人模式 构建
  • 简介:<正>搏白县沙河乡双江村民黄宗惯与浦北县江城乡陶器厂签订一份陶器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于一九八一年四月一日生效,期限一年。合同规定,承租黄宗掼上交租金四千元,每烧出一窒陶器产品先交款八百元,产品自销;出租陶器厂为承租提供陶器窑和生产车间二十间,陶坯垫板三百块等厂房设备。合同生效后,陶器厂少给承租五间车间,并将这五间车间转租给浦北县水电预制厂,另收租金五百元;承租先后付给厂方租金共三千零一十四元,只有第三窑产品按合同规定数额付给租金。合同双方因此产生摩擦。在这样的情况下,陶器

  • 标签: 承租人 被告人 陶器 租赁合同 合同纠纷 合同规定
  • 简介: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仅能起到将部分赔付事宜转移给医疗责任保险的作用,但与患者谈判、解决医疗纠纷等真正使医疗服务提供者困扰的问题仍然存在。保险无须承担抗辩义务的医疗责任保险是一个在设计上就有先天缺陷的半拉子诉讼保险。应将抗辩义务规定为医疗责任保险的法定义务;以诉状内容为主、诉讼事实为辅的折中标准来判断抗辩义务之有无;明确被保险人为抗辩律师的实质委托人来解决律师保密义务的利益冲突、以聘任独立律师的机制解决保险人在权力保留抗辩中的利益冲突及以荣誉条款来解决是否与患者和解的利益冲突问题。最后,规定保险人在违反抗辩义务时的赔偿责任,尤其当保险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违反抗辩义务时,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标签: 医疗责任保险 抗辩义务 判断标准 利益冲突 心境安宁
  • 简介:第二百八十六条设定的承包优先受偿权既不是留置权,也不是优先权.笔者认为,应将承包优先受偿权界定为法定抵押权.因为:第一,承包优先受偿权与法定抵押权属于同一种权利样态;第二,在我国现行民事担保立法体例框架内,承包优先受偿权只能为抵押权的一种;第三,考察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立法过程可知,本条自设计、起草、讨论、修改、审议直至正式通过,始终是指法定抵押权.

  • 标签: 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 优先权 法定抵押权 合同法
  • 简介:发现债务财产对破解执行难,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追究拒不履行债务的法律责任,促使债务如实申报财产,减少协助债务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申请人提供线索、债务申报、法院的搜查与调查、其他国家机关的协助、群众举报是发现债务财产的主要途径。为了增强发现债务财产的能力,应当建立起富有实效性的财产申报制度,应当强化法院的职权调查,应当健全协助执行机制,充分运用搜查手段,继续实施和推广法院在执行中创造的新举措。

  • 标签: 民事执行 债务人财产 发现方法
  • 简介:海商法上的危险货物应限于物理危险物,不应包括法律危险物.货物需满足危险性要素才可被认定为危险货物.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托运的一项特殊义务是危险货物的通知义务.托运未履行危险货物通知义务造成承运损失时,责任确定上存在过失责任说和严格责任说区分.我国宜采纳承担严格责任说.托运承担严格责任上应满足相应要件并有一定限制.我国海商法应修改以对托运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严格责任及其限制予以明确规定.

  • 标签: 危险货物 托运人 通知义务 严格责任
  • 简介:“犯罪嫌疑”是我国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新增加的一个称谓,然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犯罪嫌疑的界定和确认作出明确的规定,2012年再次修订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此仍然没有涉及。立法的缺失必然导致实践中诸多问题的存在。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对犯罪嫌疑的概念,确认犯罪嫌疑的证明标准、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制。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界定 确认
  • 简介:教唆、帮助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其责任与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不同,原因在于多数教唆或者帮助人与监护人的未尽监护责任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责任形态为单向连带责任。在法律适用中,规定教唆、帮助人责任与监护人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和该法第32条是特殊规则与一般规则的关系。

  • 标签: 教唆人 帮助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 单向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