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事件:因为开票后只卖出十来张,“我的诗篇:打工者诗会”改期,从3月延期至5月23、24日,票价也不断下降,在足够的宣传力度后,截至5月20日,第一场售票27张,第二场售票10张。绝大多数工人诗人都是用质朴的语句表达自己对周围生活的感受,因为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工人诗人的诗歌一般都少雕琢,多真情流露,如去年10月1日坠楼身亡的富士康工人许立志曾写下“我咽下奔波/咽下流离失所/咽下人行天桥/咽下长满水锈的生活……”制衣厂打工妹邬霞写下“你也可以奔跑,但/一定要让裙裾飘起来带着弧度/像花儿一样/而我要下班了…一”这些浸透了泪水和汗水,写在工作记录纸背面的诗歌,这些为了在无数焦灼寂寞之夜抚慰自己心灵的诗歌,具有感人的力量。
简介:在宋代民间诉讼风潮以及法律庞杂化、理性化、近世化的时代变迁下,宋代士大夫形成了“争诵律令”的习法风尚;树立了“在在持平如衡,事事至公如鉴”的司法公正理念;践行了“田婚之讼,惟以干照为主”以及“金科玉条,凛不可越”的依法审断精神。实际上,即使在涉及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家产讼案中,情理亦难以颠覆法律。宋代士大夫群体的上述法律品格彰显了中国传统司法公正性、确定性的真实面相;昭示了法律随社会变动而变动的法律哲理,为我们深刻认识宋代司法的近世化转型,乃至匡谬学界所谓古代“伦理司法”旧说,皆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同时,对于当代转型时期“法治中国”的建设亦不乏历史的启迪与自信。
简介:中国古代没有产生著作权法的根源在于文化结构。物质文化结构上,封建地主制经济没有为文化生产和知识消费提供便利条件,也就无法形成著作权立法的经济基础;精神文化结构上,儒家文化重伦理轻财产,塑造统一人格,维护等级秩序,压抑个性创新,没有为著作权法建构创造良好的思想氛围。道家、墨家和法家的理论同样没有为著作权法奠定系统的哲学基础;制度文化结构上,封建君主专制、文官制度、科举制度和教育制度连结成一张严密的思想控制之网,排斥着著作权法所力求保护的自由文学艺术表达。只有尽量消除传统文化结构的不利影响,当代中国才能营造出良好的著作权法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