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作为常见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重罪轻判较突出,影响打击犯罪效果,主要原因是由于收集证据不够扎实而导致案件降格处理、余案未破。因此重视固定、收集证据,最大限度地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打击和震慑犯罪尤为重要。
简介:1997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251亿美元,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货代企业)达1400多家。进出口货物绝大部分以海上运输方式进行(根据我国海商法对多式联运的特别规定,本文把含有海运方式的多式联运视为海上运输),且货代企业营业收入中又以海上货运代理业务所占的比重为最大。目前我国对海上货运代理业尚缺乏健全的法律规范,在海上货运代理的地位、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包括责任限制、除外责任)等方面亟待有明确的规定。本文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纠纷的特点,提出在处理这类纠纷时经常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供同行在处理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纠纷时参考。一、托运
简介:为主动适应全路直管站段体制改革的形势发展,从去年五月开始,我们先后就“10+1”现场安全管理技能(人本管理、刚性与柔性管理、关键管理、系统管理、精细化管理、零缺陷管理、标准化管理、走动式管理、闭环管理、看板管理和学习型组织)、安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物质文化)及“现场安全管理执行力”(理论、实践、执行、落实)的专题进行备课,计划对现场干部进行新一轮强化培训。由于培训立足企业管理、紧贴现场需求,融本局生产一线鲜活的管理案例于教学之中,源于现场管理而又服务于现场实际,因而受到了生产一线管理人员以及机关于部的普遍欢迎,收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