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传播过程中的受众不同,中国经济法传播可以分为小众传播和大众传播两种。与传统部门法传播相比,现有经济法传播的特点是:小众学术讨论与大众传播频道不同,内容也不相同;先有大众传播的泛滥,再有小众学术讨论的成熟;理论研究的先进成果基本上没有被立法接受;虽然"国家调节说"对小众学术传播发挥了引领作用,但在大众传播中其应有的引领作用受到了阻碍。其危害结果是:小众学术研讨的自娱自乐和大众传播的无知无觉;经济法启蒙教育的失败,教学资源浪费;无法消除社会公众对经济法的偏见。要纠正大众传播的错误,需要我们还原现行经济法大众传播的本来面目,加强政府部门对大众传播内容的监管,发挥小众传播权威对大众传播的引领。
简介:从对以往研究成果的回顾、梳理与分析中可以看出,当前的经济法行为理论研究囿于追求法律中的"行为理论"在体系设计上的对称性完美、贯彻传统"法律行为理论"在经济法行为范畴提炼上的普适性等强制证成思路而忽略了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在行为设置上的独特性与类型化特征,在"主体——行为"范式上缺乏持续而系统的研究路向。现代经济法行为理论之科学建构要在传承的基础上实现超越,除了要探寻经济法行为理论与法律上之"行为"理论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外,更为关键的是要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之法律价值目标为指引创新经济法行为的设置模式,同时明确将"主体——行为"范式作为提炼经济法行为范畴的基本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