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学界关于近代“国学”概念的出处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黄遵宪于1887年提出;其二,梁启超于1902年秋提出;其三,吴汝纶于1902年8月最早接受日本人士意见,采用国学概念。这三种观点中,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只是在中文文本中引进了日本流行的“国学”这个名词,并没有提出相应的近代“国学”的概念。吴汝纶在1902年8月的日记中记下了日本学者主张在中国提倡国学的建议,但未见他自己的相关论述中倡言国学。梁启超于1902年论及具有近代意义的“国学”概念,但是,从时间上讲已谈不上“最早”。屠仁守于1897年刊发了《孝感屠梅君侍御辨辟韩书》一文,他试图学习日本,提倡近代意义之国学,为中国近代意义“国学”概念的最早提出者。
简介:摘要:清代自顺治以来,不断打击娼妓业,朝廷甚至下达禁令废止了官娼。但是,在近代国家积贫积弱、社会动荡、人们流离失所的大环境下,商品经济使得人们重视享乐和肉欲,女性为了生存被迫投身娼妓业,娼妓业得以死灰复燃。1905年,国家想通过高额税收来抑制娼妓业的发展,官娼再次合法化,对其征收妓捐,并实行登记注册挂牌营业,自此国家主要打击未注册、偷漏税的私娼,结果适得其反,娼妓业因此兴盛起来。民国初期,娼妓业越发难以控制,为了管理和敛财,政府沿袭清末征收妓捐的做法,但“寓禁于捐”的禁娼政策无法解决根本的问题。只有依靠法治,以人民为中心,才能彻底地贯彻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