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快。而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是在满足安全、适用、耐久、经济和施工可行的要求下,按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对建筑结构进行总体布置、技术与经济分析、计算、构造和制图工作,并寻求优化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施工方式、施工周期以及施工成本,决定施工完成后建筑整体的质量,影响建筑企业的整体收益。施工管理则是贯穿于整个建筑项目实施阶段,包括前期准备阶段、中期施工阶段以及后期验收阶段,开展施工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各个阶段的科学性、合理性、稳定性,最终保证建筑的质量,同时也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建筑行业能否可持续发展,取决于建筑项目施工中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和施工管理能否有效开展,这就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要科学合理的进行设计规划,加强管理工作的落实。
简介: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分析老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应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效果。方法选择2017年2月-2019年3月间入我所进行治疗的老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患者中的82例进行分组治疗,对照组使用常规疗法,观察组则增加使用β-受体阻滞剂进行治疗,各41例。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比较。结果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5.1%,与对照组相比明显提高(P<0.05)。治疗期间两组均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结论对老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进行治疗可显著提高该疾病的治疗效果,且不会导致患者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用效果及安全性均较高。
简介:无论是《民法通则》时期,还是《民法总则》出台后,根据法律规定胎儿都是生活费请求权的权利主体,根据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有限分离或相统一的解释论,在生活费请求权之诉中胎儿都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胎儿生活费请求权是以出生为条件的给付请求权,从诉讼法的视角检视,胎儿未出生之前该权利还未现实地到来,如果依据现在给付之诉的诉讼形态实现胎儿的生活费,既会产生概念误用的问题也会因胎儿娩出时为死胎而产生的法效回复使被告为实现实体公正而陷入诉累,而让法院代管生活费的举措既不可行也与诉讼制度不契合。通过对将来给付之诉制度价值和可诉性要件及边界的推介,得出胎儿生活费请求权之诉当为依附性附条件的将来给付之诉,胎儿的生活费请求权及一次性纠纷解决为该诉的合法性基础。当然,将来给付之诉的实现路径需要通过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方式、法院的审查要件、判决及执行等的重塑来实现;也需要债务人异议之诉及定期金变更判决之诉等保障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