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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3年,日本颁行《校园欺凌防止对策推进》。作为日本防止校园欺凌的第一部专门性法律,该严格遵循权利保障与职责履行相平衡的法理原则,通过对校园欺凌的概念、防止校园欺凌的基本理念、组织机构以及具体措施进行详尽规定,在保护受欺凌者和惩戒欺凌者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表明了日本对待校园欺凌的'零容忍'态度。我国应主动借鉴日本校园欺凌法律规制的理论框架,制定防止校园欺凌的专项法规,建立起全面覆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的反欺凌职责体系,'硬化'欺凌事件处理规则与流程,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与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供法治基础与理念指导。

  • 标签: 校园欺凌 日本《校园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 权利保障 职责履行 法律规制
  • 简介:一、中国语境下认罪协商概念的提出2016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进而引发了一系列讨论。认罪协商在中国语境下是一个相对陌生的概念,因为受实体真实观念的影响,我们通常认为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建立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不可由控辩双方“协商”。认罪协商在官方层面的提出,了

  • 标签: 协商程序 认罪 认定问题 犯罪事实 比较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简介: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是欧美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关键经济学测试方法。它虽然植入了量化分析标准,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相关市场界定分析范式,但也具有理论缺陷与适用禁区。该方法既具有过于严苛的适用前提,存在忽视或误判垄断企业价格策略潜在影响的倾向,又混淆了非经济意义市场与经济意义市场的界限,无法有效界定双边与多边平台市场。在我国已经引入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反垄断执法与司法机关应当借鉴欧美先进法域的经验教训,确立该方法的功能定位,消弭其理论设定的不足,明晰其革新路径,厘定其适用范围与实施机制。

  • 标签: 相关市场 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 需求替代 双边市场
  • 简介:对商业标识进行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既符合该益保护的传统禀性,也是对商标保护法定主义的有益补充。《反不正当竞争》在此次修订时可以考虑引入'商业标识'的概念,并以此为依托来构建整个市场混淆行为规制框架,这对构建商业标识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送审稿》第5条对'商业标识'的引入正是实践此种理念的具体表现。但是,审订中的《修订草案》却改变了此种规定,仍然延续了现行以列举具体标识为中心的保护方式,这并不当然构成一种进步。《送审稿》第5条和《修订草案》第6条的内容仍然值得商榷,需要进一步对注册商标保护进行知名性条件限定、在市场混淆规制条款中规定不构成混淆的例外情形及对个别立法措辞进行准确表达,以实现条文的完善。

  • 标签: 商业标识 市场混淆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草案送审稿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 简介:由疑难案件所引发的关于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之关系的讨论,可以区分为“技术中立说”与“技术修饰说”两种立场.这两种立场都包含部分正确性:技术中立说强调法律价值的独立性和法律技术对法官道德判断的约束作用;而技术修饰说则正确地提醒我们关注法律实践的合理性.但两种学说也都存在重要缺陷:技术中立说忽视了法律技术适用上的争议性;而技术修饰说则消解了独立的法治价值的存在,使法律技术无法独立担当证立裁判结论的角色,却沦为对法官独断的道德立场的话语修饰.我们需要基于裁判何以能够拥有正当性的哲学思考,对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之关系进行理论重构.重构之后的技术服务说不反对法官在裁判时进行道德判断,同时对法官如何进行道德判断提供了实质性的方法论指引与约束.

  • 标签: 道德立场 法律技术 正当权威 服务型权威观
  • 简介:2014年《行政诉讼》修改增加了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对行政裁量行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对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考察,发现该审查标准在理解与适用中出现困境,表现为适用范围的分歧以及判断标准的模糊。困境的根源在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划分没有遵循统一的逻辑,从而导致审查标准适用的混乱与杂糅。回归规范体系本身,通过立法原意与体系解释,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应仅适用于效果裁量;基于该审查标准判断的关键在于行政自主性与拘束性的平衡,故而可以借助行政机关的理由说明,采用客观、多元化的标准进行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判断标准:结果畸轻畸重、不合理迟延、方式不当、违反立法目的、忽视相关因素、违反基本原则等。

  • 标签: 明显不当 行政裁量 实质合法 审查标准
  • 简介:爱德华·萨义德(EdwardW.Said)在《东方学》一书中曾说,在东方学的历史上,法律研究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领域。[1]不过,他并没有涉足'法律东方主义'这一议题。或许是因为,作为一名文学理论家和文化理论家,法律研究非其专长。笔者所寓目的学术文献中,近年来基于东方主义批判的理论立场,讨论美国如何想象和建构传统中国法律的著作主要有两本:中国学者李秀清教授

  • 标签: 东方主义 德睦法律 络德睦
  • 简介:确定准据是解决海外投资争议的基础.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适用制度存在量质失衡、重内轻外、立场保守等问题,滞后于海外利益拓展和国家角色转变.明晰投资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路径,一是需要以实证性的研究进路厘清中国法制的特点与趋向,明晰利益定位与制度短板;二是按照比较的理论视角考查国际投资准据的更替和演进,洞穿经济全球化与法律趋同化之逻辑.基于国际投资准据在法律渊源、适用路径、程序规则等方面平衡互补的新趋势,中国宜着眼于自身利益需求和制度性权力,统筹好前瞻性与舒适度、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在海外投资法律适用方面进行升级与重塑.

  • 标签: 海外投资 准据法 法律适用 法律趋同
  • 简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政府而起,改革的任务和进路由政府而定,对改革的基本问题从经济的角度进行探讨乃改革题中应有之义,国家调节理论能够解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因,也能够解答改革向何处去和如何推进改革等基本问题。供给侧管理以有效的市场调节为前提,此乃各国共性;中国供给侧问题的特殊性在于因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而引发的结构性失衡,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应双管齐下。鉴于改革本身属于国家调节的范畴,通过改革强化市场调节和优化国家调节,实质上就是对国家调节予以法律规制和保障,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将国家调节限定在维护市场竞争的法治维度内,法律保障的重心在于以市场规制法为主要法律保障。

  • 标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济法 国家调节理论 市场调节 国家调节
  • 简介:数百年来,时过境迁,西方学者笔下的中国承载着历史的轮回,作为观察者的西方学者同样经历着褒贬不一的反复。伏尔泰、莱布尼茨笔下的中国令人向往,却不乏虚化的意指寄托;孟德斯鸠、黑格尔、马克斯·韦伯乃至历史法学派的梅因等,多基于本民族法律史的发展脉络,以为中国法律显然无法用西方法的观念去理解,由此引致越来越多的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法律在近代渐而成为西方学者诟病的对象。此种景象并非毫无缘由,建构于近

  • 标签: 东方主义 中国美国 主义中国
  • 简介:由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对网络空间治理、网络资源分配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均会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各国政府和学界都对网络空间国际给予了极大的重视。迄今为止,国内外学界对网络空间国际的研究经历了'荒芜期''萌芽期'和'快速成长期'三个阶段。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网络空间国际的一般性问题、网络主权、网络战、网络犯罪、网络间谍和网络恐怖主义等多个问题展开了研究,但现有研究还存在若干薄弱之处,特别是存在'中国元素'缺失、研究方法单一和研究内容单薄等方面的问题。中国政府应当加强研究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与培养,并通过政学结合充分发挥学者的作用。

  • 标签: 网络空间国际法 网络主权 网络战 网络犯罪
  • 简介:近年来以P2P网贷和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迅猛发展,但野蛮生长的背后积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大批P2P网贷平台的'卷款跑路'敲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警钟。借鉴美国、英国、韩国、日本等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规制路径应当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为中心,通过规制金融市场的委托代理关系、规制信息不对称、规制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确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准入门槛与退出机制,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确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建立风险警示与预警制度,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公示平台,以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 监管 金融消费者
  • 简介:裁判文书考察表明,我国法院对《民事诉讼》第112条的适用在程序上以再审为主,在主体上经常表现为公、检、多方合作,在处理方式上则以驳回请求为主.法院在通常诉讼程序中查处虚假诉讼的动力不足、手段匮乏,是目前虚假诉讼规制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对这一难题,不应抛开一般理论就事论事,而应将制度原理与对策性建言有机结合,在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化的背景中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在综合考虑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介入、诉讼要件审查与实体请求审查、通常证明标准及其提高等程序法理的基础上,未来法院可以在诉讼进行的不同阶段,根据案件审理的不同走向,对疑似虚假诉讼做出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请求、确认虚假诉讼等多样化的处理.

  • 标签: 虚假诉讼 职权介入 诉讼要件 诈害防止参加
  • 简介:一、普通历史起点的“碎片化”元素在社会发展的时间向度中,法律通过自我定义和整合的方式与他者作出区分。现代意义上的普通,已至少在三个方面呈现出这种区分的完成形态:一是适用效力的排他性,普通区别于地方性、权宜性的政策文件,法律权威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认可;二是法律渊源的自洽性,普通的判例和习惯形成独特的法律体系,有别于欧洲大陆的制定法传统;三是司法活动中的法官中心地位,尽管在理论上,普通法官的司法活动并不创造和增加法律,但在实践中却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

  • 标签: “碎片化” 法律权威 普通法 生成路径 英格兰 系统化
  • 简介:从著作权的角度观察,私人书信拍卖争议中人格商品化的责问值得深究。对这个问题作更深层的理论解读,要求我们进入到著作权权利本身特性的考察之中。从商业垄断特权,发展到今天我们所理解的作品上权利获得财产权利的性质,在著作权观念变迁的过程中,"作品"这一概念起到了核心作用。而财产权利规则下的作品认定,遵循著作权法规则中的"原创性"要件,将作者人格化要素加以客观化并外在地固定下来的同时,仍兼具了模糊处理最低限度创造性标准的开放结构。由此特殊的、甚至是矛盾的法律架构,"作品"才得以将人格这类不作市场交易的要素,成功改造为今天信息社会条件下著作权规则主导的商品。

  • 标签: 作品 作者人格 原创性 商品化
  • 简介:区分夫妻财产制契约、夫妻一般财产约定和夫妻间赠与是认定夫妻间赠与中赠与人是否享有撤销权的前提。夫妻间赠与行为具有无偿性但不具有身份附随性。夫妻间赠与行为统一适用《合同》的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夫妻间赠与中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乎赠与合同的本质属性,合乎婚姻家庭的伦理内涵和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性和和谐性。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与赠与人近亲属的人身权利和严重侵犯赠与人的财产权利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法定的夫妻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形下,赠与人有权利行使法定撤销权。

  • 标签: 夫妻间赠与 夫妻财产制契约 夫妻一般财产约定 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
  • 简介:在络德睦教授的新著《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中,我们看到了'现代'作为一种普世的现代观念以及社会组织方式,在两个普世帝国19世纪以来现代化的全球史交锋中的形成过程。[1]也正是由于这种全球史的视角,作者所主要关心的'中国法律性'(Chineselegality)问题也不简单地被看作一种本质主义式的中国例外论,而成为了一个在西方——特别是美国——现代普遍

  • 标签: 东方主义 中国美国 中的立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