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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个结果
  • 简介:二元罪过形式选择犯罪是刑法修订后新创制的犯罪类型,是对依罪过形式把犯罪区分为二元罪过形式分离犯罪与二元罪过形式混合犯罪之传统的突破。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了该类犯罪在其刑事立法进一步完善前的罪名确定问题。

  • 标签: 二元罪过形式 选择型 犯罪 罪名确定
  • 简介:资格强制性规范所要规整的“市场准入”问题,关键不在于“市场”,而在于“准入”;管制市场是必要的,但应该由其他规范来完成,资格强制性规范要管制的仅仅是主体资格问题;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管制“准入”来保护“市场”,而不是相反;法律行为不应因主体资格的不足而无效。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与此相悖,应当加以修改。

  • 标签: 资格 强制性规范 法律行为 效力
  • 简介: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可感知的时代必要性、盛行的道德理论和政治理论、公共政策的直觉知识(无论是公开宣称的还是无意识的),甚至法官及其同胞所共有的偏见,等等,所有这一切在确定支配人们所依据的规则时,比演绎推理具有更大的作用。因为法律所体现的乃是一个民族经历的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故而不能认为它只包括教学教科书中的规则和定性。~①

  • 标签: 政治理论 道德理论 司法机关 行为规范 犯罪分子 司法人员
  • 简介:同步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受益于冷战后全球化发展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成功地经受住了由西方发起并主导的全球化与民主化的双重冲击,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思想来源,当代中国政治文化既与传统政治文化一脉相承,又深受西方政治文化的影响,其在转型过程中保持了极大的主动性和渐进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政治文化的转型将以契合法治中国建设为动力,在不断地向法治政治文化转变和发展的过程中,有力促进中国的政治发展。这种主动性与渐进性的法治政治文化的转型,既是维护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 标签: 中国政治发展 政治文化 法治文化 政治信任 政治参与
  • 简介:我国调解制度中“以调代判”、“调审合一”等诸多问题一直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诟病,然而我国调解制度的问题远不止于其表面之程序设置。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背后蕴藏的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体地位的漠视。以棚濑孝雄教授为代表的主张“程序保障说”的学者提出了合意纠纷解决路径和决定型纠纷解决路径的概念。这一组概念的提出对我国调解制度与和解制度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合意纠纷解决路径这一宏观角度出发,结合“程序保障说”理论和我国调解制度的核心问题,构建我国合意纠纷解决路径应从合意纠纷解决方式内部关系、合意纠纷解决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外部关联、合意纠纷解决路径的优势和缺陷以及在合意纠纷解决程序中关键性人物“中间人”的职能四个方面入手。

  • 标签: 合意型纠纷解决方式 决定型纠纷解决方式 程序保障说 调解 和解
  • 简介:2008年11月21日,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又有三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至此,该处共有十八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这是鹭江公证处自2002年编列以司法考试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理论学习规划纲要。从而将司法考试的备考、迎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所取得的成果,也是该处朝着建立“学习”团队的队伍建设总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 标签: 国家司法考试 学习型 工作制度化 学习规划 公证处 厦门市
  • 简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应对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展开了以模式转型为目标的“接触”司法公开改革。改革的内容包括“公共教育”项目、“社区接触”项目、“媒体接触”项目等,使司法与公众能够充分接触,保证司法与民意能够互动,但又不危害到司法赖以生存的根基。鉴于共同面临的类似的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的“接触”司法公开改革能够对我国司法公开改革提供启示。目前我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改革仍从属于传统模式,其在内容、途径、方式和速度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弊端。在我国未来的司法公开改革中,法院系统应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构建双层民意反馈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部门联动、提升司法危机公关能力和出台全国法院新媒体适用规则,以建立司法与公众的互信,实现我国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宏观司法战略。

  • 标签: 英美法系 “接触型”司法公开 司法公信力
  • 简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转化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在立法上予以明确之前,鉴于司法解释的不相一致,为避免司法操作的混乱,可以暂时以变通的方法予以处理。

  • 标签: 转化 抢劫罪 未成年人
  • 简介:<正>在论点与论据的安排中展开论证,是完成毕业作业的主要环节。安排得好,不但思路顺畅,层次分明,而且富有逻辑说服效果;反之,则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毕业作业的文体大多是议论文范畴,主要是按照事理的逻辑联系进行安排,有自己的基本,即序论、本论、结论的三段式。一、序论序论是毕业作业的开头部分,它的主要任务是提出问题,明确中心论点,使读者对文章所要论述的内容,先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并引起注意。常见的写法有:直接申明自己的主张和看法,提出中心论点。如:

  • 标签: 毕业作业 中心论点 基本型 主要任务 提出问题 社会主义法制
  • 简介:在“先因”敲诈勒索行为中,“行为实施人”不具有刑法规范意义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至少缺乏全部占有其所主张数额的他人财物的目的;利益补偿要求不能简单评价为以“恶害”威胁;被敲诈者的“恐惧心理”缺乏规范支撑和现实意义。被敲诈者由于先前的失范性行为造成“行为实施人”真实、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的,“行为实施人”继而主张利益补偿的诉求行为,即便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主张,在排除构成其他诸如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例外后,应该在刑法规范解释的角度考虑将其做无罪化处理。事实上,在“先因”敲诈勒索行为中,“行为实施人”与被敲诈者之间妥协性、选择性处理方式的提出或者合意的达成往往是双方价值权衡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倾向性选择,带有民事协商和私法自治的性质,刑法规制并无必要强行介入。当然,“先因”敲诈勒索行为入罪否定性评价的结论并非绝对,需要辅以特定的规则限制,“行为实施人”利益补偿诉求应当以“一次性用尽”原则为约束条件。

  • 标签: 口袋罪 类型化思维 “先因型”敲诈勒索行为 刑法规范解释 范围限定
  • 简介:"涉众"经济犯罪的"不特定公众"应当以广泛性、不确定性和实质的公开性标准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可以从实质上非法控制或支配他人财物的意图和使财物完全脱离权利人控制的意图两方面进行认定,要打破"先刑后民"刑事诉讼原则,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属性,重构"涉众"经济犯罪案件的处理机制。

  • 标签: “涉众型”经济犯罪 法律适用 不特定公众 非法占有目的
  • 简介:侵财职务犯罪的对象是行为人职权管辖内的单位财物.单位财产这一范畴比公共财物或公款更明确,更易界定,更能全面反映该罪行为对象的特征.侵财职务犯罪的结果,由职务行为针对单位财物进行的侵害所产生的危害事实状态,是以物质性损害为明显特征,是损害事实状态的物质性和对象物质性的统一.侵财职务犯罪本质上侵犯所有权关系,形式上改变单位财物的合法状态.

  • 标签: 职务犯罪 对象 结果 单位财产 危害事实状态
  • 简介:“互联网+”行动计划已经上升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旨在实现传统业态和网络新兴业态的融合发展和共赢发展。随着网络媒介的多元化发展,自媒体成为互联网的一支生力军,而信又是这支生力军中的主力军。在商改变着社会生活范式和消费模式的同时,商欺诈行为也使得商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危商”。厘清商欺诈犯罪的现状,研判商欺诈犯罪的侦查难点及法律难点,进而提出侦防对策,是规范商行为、净化互联网商业环境的迫切需要。

  • 标签: 微信 微商 移动支付 欺诈犯罪
  • 简介:近几年,随着科技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网络覆盖遍及大小角落,信通讯平台使用更为普及。2011年1月信软件正式推出,起初是作为一款进行即时通信服务的应用程序而研发的。随着信软件功能的不断创新升级,其功能日益多样便捷集社交、娱乐、消费、提供公共服务等于一体。此时的信已不再单纯的只是一个手机的聊天应用软件,其已然成为中国电子革命的典型代表,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使用工具。然而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是一柄双刃剑,信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和色彩的同时,亦伴随着与之相关的犯罪的滋生和蔓延,其中利用信实施的赌博犯罪迅速蔓延。信红包游戏本是移动社交与娱乐相结合的产物,愉悦方便着大众生活,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乘机打起了‘信红包’的歪主意,加之自己的精心"钻研",使其悄然演变为服务于赌博的隐形工具,从而牟取暴利,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对社会危害极为严重。因此,本文笔者将就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以信红包进行变相赌博活动的行为进行揭露剖析,从而对新时代下的新型社交网络赌博犯罪加以分析并提出应对及防控对策。

  • 标签: 微信 微信红包 赌博 网络犯罪
  • 简介:信域名案涉及域名是否构成商标合理使用的问题。域名中存在商标的描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指示性使用规则适用于域名的关键在于是否导致网络用户的混淆。判断域名是否构成指示性使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通常来说,域名中相同性使用商标难以构成指示性使用。指示性合理使用规则适用于域名时需较多地考虑网站是否具有非商业性或表达性。信域名案中,〈weixin.com〉不构成指示性使用。

  • 标签: 域名 商标 合理使用 微信
  • 简介:在刑事诉讼领域,信的普及使其作为一种电子证据被广泛运用。司法实务部门应根据信的特点,将其证据效力得到最大的发挥。文章通过对电子证据的概念、特征进行分析,并针对信电子证据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存在问题,提出电子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中的完善建议。

  • 标签: 电子证据 微信 刑事诉讼 收集 审查
  • 简介: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传统信贷市场结构缺陷凸显,P2P贷异军突起,在吸收社会闲散资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其金融创新的背后隐藏着高度的刑事风险,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对P2P贷平台犯罪的刑法规制,在保护金融创新、稳定金融秩序间取得平衡,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也是提升检察公信力和亲和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方面.廓清P2P贷平台经营模式及其潜藏的刑事风险,是完善P2P贷平台犯罪的刑事治理的逻辑出发点,而实证研究是主要方法,提出的刑法规制方面的建议则是论述的最终归宿.

  • 标签: P2P 金融 刑法 规制
  • 简介:河南平安自2008年11月开通以来,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的主管和省法学会的主办下,始终坚持正确的办方向,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政法宣传工作的网络窗口作用,利用网络平台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进平安河南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法宣传主阵地。

  • 标签: 政法工作 民主法治建设 宣传窗口 窗口作用 政法队伍 中心工作
  • 简介:约车合法化,本质上是政府放松对出租车的管制,尤其是放松对出租车的进入管制。约车合法化后,原有出租车经营者的利润遭遇冲击。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是一项牌照持有人支付了对价的特许,体现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受征收规范保护。约车合法化克减了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破坏了原有出租车投资者基于公平竞争权的合理投资预期,构成对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的管制性征收,应该分门别类补偿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损失。

  • 标签: 网约车 出租车营运牌照 财产权 管制性征收
  • 简介: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新时期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契合不同市场主体经济发展的合理需要,是当前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为当前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如何处理商行业这个独特电商行业软环境建设问题,是网络软环境建设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商从业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是新时期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中需要有效应对和认真解决的新型电商法律问题。

  • 标签: 营商法治环境 微商 权益 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