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绿色化学的观念,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且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较为广泛的响应与支持,基于上述角度,文章对绿色环节的观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且与我国电厂化学处理所有的现状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对绿色化学处理在构建过程中所具有的必要性进行综合性的探究,指出电厂实行绿色化学处理对于我国电厂零排放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希望能够使我国电厂化学能够获得更加综合性的发展,使之能够与当前的环保趋势相符合,关键词电厂化学绿色处理,绿色发展引言,电厂在发展过程中为了能够使其自身的安全性对提升,并且使其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拥有更加优质的经济高效性,因此需要通过更为有效的化学处理方法,同时通过各类化学方式,使得电厂热力设备防止出现锈蚀以及积盐等诸多负面情况,然而在进行化学处理的过程当中,同样会产生相应的废液,而为了对相应的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解决,并且对国家与环保相关的法规要求予以综合性的贯彻,其主要的方法在于应用绿色化学处理方法,从源头上对废液进行消除。文章从绿色化学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电厂化学处理的现状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并且充分的探讨电厂的进行绿色化学处理中所具有的必要性,以及其自身所具有的处理方向,希望能够为我国的电厂化学的绿色处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现实性参考。
简介:农电用工问题种种劳动法规带来的用工主体问题。为规避用工风险,有相当一部分农电企业采用劳务输入方式使用农电工,但随着《劳动合同法》草案的颁布,意味着此类用工行为将不再是有效的“防火墙”。该草案首先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了严格的准入制度:“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并就具体用工行为指出:“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这无疑是给农电企业上了一道令人头疼的“紧箍咒”,宣告了劳务派遣制用工的实质性终结。